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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客写下了致轻生者死地的罪恶一笔

(2007-01-10 20:25:32)
分类: 时评
哄客写下了致轻生者死地的罪恶一笔

              杨金溪

    1月9日上午,在海南省人民医院龙华门诊部9楼南侧窗口,一名30多岁戴眼镜的年轻男子跳楼身亡。“也许他本来并不想跳下来,是围观者的起哄和嘲笑激怒了他!”目睹这不幸一幕全过程的一位市民伤感而气愤地说。他说,该男子挪移到窗户外面之后,一直都用手扶着窗框,但围观人群中不时有人起哄和发笑,个别人还大声喊着:“要跳就快点跳……”正是听到这些喊声后,该男子才愤怒地跳了下来。(1月10日海南日报)

http://news.sina.com.cn/s/p/2007-01-10/070511994942.shtml

    从轻生者跳楼结束生命这一刻起,轻生者死亡的性质已经发生了改变,是哄客写下了致轻生者死地的罪恶一笔。

    这位轻生者欲要轻生,也许是为情所困,也许是为钱所逼,也许还有许多我们无法知道的原因,但这些原因都已成为轻生者轻生的次要原因。致轻生者死地的主要原因,是哄客的起哄和嘲笑,是哄客的狂嚣:“要跳就快点跳!”哄客象魔鬼一般将轻生者拉入了死亡的深渊。

    请在场的所有哄客记住这个镜头:“轻生者用右手扶着窗框,伸出左手用力地指点着楼下的围观人群,口中不知说了些什么,就突然纵身跳了下去。”轻生者是在与哄客的较量中,愤怒地选择了死亡,满足了哄客的挑战。

    哄客写下了用激怒致轻生者选择死亡的罪恶一笔,他们理应对轻生者的生命负责,并由此而付出相应的惩罚。十分遗憾,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的法律对哄客进行问责。抓紧制定相关法律已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在眉睫。由于一些人在遇到困难时,找不到或不善于寻找自救渠道,社会上已形成跳楼成风的怪事。面对跳楼轻生者,哄客现象屡见不鲜,众人买望远镜看热闹有之,围观者起哄吉他伴奏有之,电话催朋友当“把戏”来看的有之,冒雨看跳楼并称比看电视还要有意思的有之。看来没有相关法律制裁,哄客现象完全靠道德谴责是不会杜绝的。

    既然哄客存在一天,轻生者就有可能在哄客的“催逼”下走向死亡深渊,那么,为了轻生者不要丢失宝贵生命,就有必要畅通对轻生者的救助渠道。欲跳楼轻生者,要么为钱所困,要么为情所困(不仅是恋爱,也包括家庭邻里纠纷)等。为钱所困者,大多是农民工讨要工钱未果而做出跳楼的极端选择。在这个问题上,各级政府要为农民工做主,以强有力的手段,依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特别是要畅通农民工索要拖欠工资的渠道。现在的情况是,有些农民工“哭都摸不到坟头!”为情所困而选择轻生者,是心理危机的极端表现,当然为钱所困选择轻生也是一种心理危机。对于心理危机的救助,在我们国家还没有形成健全的机制,许多医院还没有开设心理危机治疗机构,人们也没有在这方面寻求救助的习惯。因此,在全社会完善心理危机救助机制,应引起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

    既使现实生活中还没有法律条款制裁哄客,但是对于哄客予以强烈的道德谴责,还是十分必要的。对于哄客,其所在单位应找到本人进行谈话批评,指出这种漠视生命的不道德行为,是文明社会所不能容忍的,是要为一个生命的逝去而负出责任的。必要情况下,对于哄客可以在媒体予以曝光,使哄客的行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哄客写下了致轻生者死地的罪恶一笔,不仅仅是哄客的不道德的拙劣表演,也是我们社会的耻辱,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的思考,但愿通过思考能使我们的社会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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