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犬类禁入值得称赞
杨杰
从现在开始,南京38家公园和风景区、5000多辆公交车,将对带狗进入的行为说“不”。(12月21日扬子晚报)
http://www.yangtse.com/pub/yzweb/dzbpd/njdc/t20061221_222176.htm
据报道,目前,南京市园林局已经要求38家公园、风景区设立犬类禁入标志。并且,园林部门将从自身做起,所有驻园单位以及公园风景区本身所养的犬,哪怕是工作犬,一条也不许留,统统“礼送出境”。
狗是人类的朋友。有些人爱狗、养狗,是这些人的自由。但任何自由都是有限的,养狗者的自由也是有限的,这就是你在享受养狗自由的同时,不能防碍他人的自由。多年来许多城市养狗成患,狗在给养狗者带来快乐的同时,却给城市、给他人带来灾难。城市中由狗伤人事件所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由狗造成的环境卫生等各类纠纷也越来越多。特别是在公共场所,狗与人一起出入,给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以及人们的人身安全带来了很多问题。南京市对38家公园和风景区、5000多辆公交车设立犬类禁入标志,是符合公共利益的有效举措,值得赞扬。
在治理城市狗患问题上,城市管理者不能只说不做,而是要象南京市这样迎难而上,出实招、出硬招。要在抬高养狗门槛上下功夫。你可以享受养狗的自由,但这种自由不能侵害公共利益,要接受许多附加条件和许多限制规定,即抬高养狗的成本。养狗者的自由得到限制,养狗成风也就会逐步得到抑制。
现在,一些城市的“狗患”问题得不到解决,关键是城市管理者没有将其作为事关百姓生活环境的大事放在心上,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希望都能像南京市这样在治理“狗患”上有作为。
重庆青年报http://news.cqqn.com/jjxw_wzlr.asp?id=10219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