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问孝四则之我见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周礼)。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惟其疾之忧。”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孔子认为孝是做人做事的根本,只有做好了孝,才可以去学习,去事君,兼济天下,为人民服务。这大概就是后世历朝历代以孝治国的理论基础吧。
那么孔子心目中的孝究竟是什么呢?不违背周礼,养生丧死都要符合周礼。汪曾祺老先生认为家庭首要的是人情味,没大没小是他们汪家的传家宝。汪老的治家之道常人难以接受,但礼损亲情则是不争的事实,真正的天伦之乐哪里有那么多繁琐的礼仪可讲呢?家庭不是讲理的地方,礼又何以处之!所以我认为孔子对孝的定位就错了,他的思想被后代的伪君子们曲解利用与此不无关系。不过孔老夫子有关孝的具体做法还是有诸多可取之处的,我拟顺着老夫子的思路,从养生和丧死两方面略作论述。
侍奉父母要尽心尽力,面色和悦,还要担忧他们的疾病,这是每一个孩子应尽的义务,放之万世而皆准,与礼无关。我将其概括为:始于劳养,中于忧疾,终于色悦。有些人养而不敬,无异于养犬马;有些人劳而色难,勉强敷衍。可见几千年来人性没有多大变化,孝都是一样的孝,不孝各有各的不孝。今日有人爱猫爱狗胜于爱父母;不仅色难,干脆不养;不仅不养,还要啃老。今人胜古人,这是符合进化论的。
儿女须谨记父母的年龄,既要为他们高寿而喜悦,又要为他们年老多病而担忧。此乃人之常情,与礼无关。
“父在,观其志。”我以为孩子有无远大的志向不在孝道之范畴。人生的意义在于快乐幸福,体现自身的价值,而不是功成名就光宗耀祖,和孝没有任何关系。一个目不识丁的贱民不影响他孝敬父母,一个腰缠万贯的富翁可能心态扭曲而大逆不道。看看我们现在的家长和孩子,为了出人头地,迷失了人生的真谛,这怎么能和孝道扯上关系呢?几千年来中国人困于此魔咒之中,活得太累太累。
“父母在,不远游。”当今之世,只要同处地球,皆可朝发夕至,无所谓远游。“游必有方”——孔子并不反对远游,只是要有规矩方圆。司马迁、徐霞客、马可波罗等漫游天下皆有方圆,不论何时何地何人,远游皆须有“方”。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一个人死了,不值得炫耀,尽快入土为安。而儒家却要把人世间的这一悲剧和哀伤发展成为天下第一等重要的丧葬文化,演绎给活人看,耗时费财自不必说,这实在是对死者极大的不尊,何谈孝道!
“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假如父辈倒行逆施,活着时晚辈不敢劝谏,死了还要顺着父辈的“倒行”再“逆施”三年,害人害己害社会,此乃愚孝,大不孝也。
守孝三年的理论依据是“子生三年(二十七个月),然后免于父母之怀”。父母对孩子的关怀是余生,孩子对父母的赡养也是余生,这种双向的亲情之爱当且仅当在生前,没有期限。死后的矫饰做作不仅无聊无味无意义,而且是对生前尽孝的极大讽刺。汉文帝对此深恶痛绝,遗诏取消有关丧葬的繁文缛节,将三年之丧减为三日,不可影响国人正常的工作生活。可叹后代别有用心的伪君子们恢复了一切,并将之发扬光大,贻害之深,何可道哉!
孝乃亲情,非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