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是新媒体传播的倡导者和积极的实践者。特别是对发挥手机这个第五媒体的作用,更是十分重视。但是,我对郑州某区纪委监察部门每天给干部发短信以求防腐的作法,并不能苟同。
有媒体报道,从12月1起的一个月内,郑州走去的800多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手机,每天都会都到一条防腐的警示短信。这是该区开展的廉政短信温馨提醒月活动。据说,此前该区的纪委监察部门在节假日给干部发防腐短信的作法,已经坚持了几年,但类似这样连发一个月的作法还是第一次。
应该说,能想到利用发送短信的方法防腐,有关部门还是费了一番心思的,也是一种较为前卫的作法。这样连续不断地发一个月,对于这些干部来说,多少可能会起到一点点儿警示作用。但指望这种方法来防腐,我以为效果甚微。
吸烟危害健康,哪个吸烟人不知道?这样的警示都已经印在烟盒上了,但烟民们想抽就抽,少一口都不干。也就是说,在一些问题上,警示并不是万能的。指望着发一个月的短信就能遏制腐败的想法,未免太天真了。我估计,创意防腐短信的人也知道这一点,但人家或许要的就是一种声势,好家伙,连着发一个月,每天800多条,总计2万多啊。即便是没有多少效果,但起码声势是有了。而这对于有些部门来说,就已经足够了。实际上,防腐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远不是短信能够解决问题的。如果以此作为一个辅助手段也没有什么太多的不妥,总归是多一种警示的方法吧,但如果仅仅依靠这个、或者只是停留在这个作法上,显然是不负责任的。
手机短信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方式的确具有很多优点。比如与某些传播方式相比价格低廉、及时迅速、接收方便、覆盖面大等等;但同时也有一些局限性。比如手机用户的自主选择性常常是短信是否接收、是否阅读的决定因素。也就说,传者费尽心思选择、发送的短信是否有人看,完全没有任何主动权,完全取决于接收者的拇指。看了有没有效果是回事儿,人家烦了连看都不看直接删掉也是极有可能的。如果发短信的时间再不大合适,还会引起人家的反感呢。
手机短信的特点决定了人们对其并不重视。在某种程度上说,短信是一种非正式的传播方式。以我个人的经历来说,目前的手机里垃圾短信每天都得收到几条。闹得我对短信很无奈、很不重视。一看不是熟悉的手机号码马上就删了。对于那些不是原创的、网上下载的段子之类也不会认真看。相信像我这样的人也不会是少数。所以,不仅仅是靠短信不能真正起到防腐警示作用的问题,还有一个发送的短信是否能够到达信宿、是否被有效阅读的最基本的问题。
如果发送的短信内容有点儿重要的话,千万不要别依赖短信这一种方式。我常常会这样告诉学生和同事们。有好几次,或者忘记带手机了,或者手机充电,或者毫无由来地就是不想开机。等过了若干时间后再打开后才发现,好家伙,一连蹦出了好多条信息,把重要的事情都给耽搁了。所以提醒大家,千万别以为发了短信对方就一定能够看到。对方根本就没有看到的、或者没有认真看的概率大得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