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许多媒体都报道了北京评选环保公约的新闻。作为绿色传播的研究者和实践者,对于这一集中公众的智慧、发动公众参与的形式,我由衷地表示赞赏。但反复读了几遍环保公约之后,对于其中没有一条涉及爱护林木花草的内容,感到十分遗憾。
目前评出的环保公约的内容有十条之多。包括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去露天烧烤档吃烧烤、驾车遇红灯时要熄火、不搞室内豪华装修、在社区文明养宠物、不使用煤炭烧锅炉取暖、不乱倒生活垃圾、不随地吐痰、清扫马路时先洒水、使用环保家电等。应该肯定的是,这些内容涉及范围较广,说明公众对于环保概念的理解较为开放。其内容都是市民应该做到、能够做到的事情,具有很强的可操性。据说,有17万市民参与了评选,再加上媒体的广泛报道,相信会对环境保护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之所以感到遗憾,主要是因为环保公约中遗漏了一个很重要的内容,这就是对于林木、花草的保护。我认为之所以出现这一遗漏的主要原因是,对环境保护概念的理解还不到位,对植物在环境保护中的主体作用的了解还不到位,对绿化的意义的认识还不到位。
环境保护中很重要的内容就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而每个人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中,植物又是起着决定作用的主体。植物的涵养水源作用、保持水土作用、减少噪音的作用、吸纳污染的作用、净化空气的作用以及为人们创造优美环境的作用,都非常突出,而且是不可替代的。因此,保护林木花草不仅仅是保护环境的应有之意,而且还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我们高兴地看到,近年来市民参与植树造林的积极性普遍高涨,对林木花草的保护意识也日益增强,但身边发生的破坏现象也屡见不鲜。在树木上乱栓乱挂,攀折树枝树叶,把污水倒在树坑,随意踩踏绿地,如此等等都是常见之事,急需通过公约的形式加以约束。
首都是我国生态文明的首善之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举动对全国也有一定的示范作用。我建议,如果这一公约作为北京市民环保公约的话,还是需要补充上有关爱护林木花草的内容。
我在网上搜索到,这一活动的主办方是中关村清新空气产业联盟、北京市环保局宣教处等6家单位。它们为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参与环境保护做了一件好事。但这一活动中对环保概念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与环保部门的管理职能相靠拢,不能不使人感到遗憾。部门的管理职能是一回儿事,环保的概念又是另一回儿事。环境保护的概念,应该科学、规范,而不因部门的职能而改变。尤其是在引导公众上,更不能偏颇,以免出现误导。或许有人说公约的内容都是网民自己提出来的。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更说明在人们的心目中还没有把林木花草摆到其应有的地位上,更需要我们正确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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