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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优成了环保反面教员冤不冤?

(2007-10-23 19:09:00)
标签:

绿色传播

葛优

明星

名人

    葛优这下演砸了。因为代言“植树造林,首选亿霖”的虚假广告,他获得了“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的反面提名。今天的北京青年报刊登署名文章为其喊冤。我认为这是他咎由自取,一点儿都不冤。
 
  我并不认为网民投票产生“绿色中国年度人物”的反面提名方式完美无缺。我和葛优这个大名人也没有任何过节。相反,我还挺欣赏他做到“神州行,我看行”的广告。但这并不能抵消他为借植树造林之名敛不义之财的广告代言的过失。他获地了反面提名,既对他本人是一个警示,更是提醒更多的明星大腕在代言时应该慎之又慎,还给那些过于迷信名人的人敲了警钟。所以我说,他被反面提名不但不冤,而且还有众多的积极意义。

  为葛优喊冤的人认为,葛优代言的尽管是虚假广告,但他的行为并没有给环境直接造成破坏。我不同意这种说法。应该指出,由于葛优的代言,不但使得许多人受骗上当,在钱上的受了损失,而且诋毁了植树造林的社会声誉,损害了广大群众参与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和热情,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这些影响不会随着案情的揭露和犯罪分子的归案就顷刻消失,甚至会在很长一段时期继续蔓延,从而影响环境保护的进程。从一定意义上说,他在某种程度上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为假借植树造林之名行骗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如此看来,他获这个反面提名是在情理之中的了。

  为葛优叫屈的人说,葛优代言“植树造林,首选亿霖”广告,自己本身也是上当受骗的对象。这种说法就更没有道理了。哪条法律规定的自己上了当、受了骗,就能抵消忽悠别人上当受骗所犯的错误?他对亿霖木业的虚假内容并不知情,甚至自己还买了一些股份。这更说明他对自己代言的广告不问青红皂白,稀里糊涂替骗子说话,缺少起码的社会责任感,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也缺少必要的自律。
 
    为葛优抱打不平的人称,“葛优收取了亿霖木业的广告代言费,这也只是明星的劳务费,不排除他做广告也是抱有发动公民多植树造林的目的。”这种说法同样站不住脚。不是所有的劳务费都是那么好拿的。替贩毒分子带包白粉,或许出了力气、费了劲儿,但贩毒分子给的辛苦钱,你能拿吗?帮盗窃犯望风放哨,或许也付出了代价,但盗窃犯给你的赃物赃款,你敢拿吗?这道理不是一样的吗?退一万步讲,葛优做广告的确抱有发动公众多植树造林的目的,但良好的愿望是一码事儿,恶劣的结果又是一码事儿。怎么能因其有良好的愿望,就不顾其带来的恶果呢?
 
  为葛优摘反面提名帽子的人还说,反面提名应该授予那些明知破坏环境而不知悔改的人,而葛优则及时向公众道了歉。我同意将那些明知破坏环境而不知悔改的人作为反面提名,但不同意只要道了歉就一了百了、既往不咎了。如今那种硬扛着和公众做对的人毕竟是极个别的,不少人都油滑的很,东窗事发之后,不痛不痒地说两句道歉的话就能把失误一笔勾销,未免太不严肃了吧。

  “绿色中国年度人物”的反面提名,说到底也是一个生态道德的评判和环保素养的普及。给葛优个反面提名,只是通过这一事件给大家伙儿提个醒、上堂课。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葛优给虚假广告代言的事儿的确不光彩,自己为之付出点儿代价,做个反面教员,也没有什么冤枉的。如果真想摘这个帽子其实简单的很,多为植树造林做点儿力所能及的事儿就是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葛优自己为自己喊冤的报道,说明人家葛优还是有觉悟的。倒是替葛优喊冤的人,应该再反省反省,看看自己和葛优的差距还有多大,看看自己离生态文明的要求还有多远。
 
    注:此文被北京青年报10月25日刊登,并被北青网青年论坛作为本周话题置顶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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