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7个区县高考启用电子巡查系统后,今年北京所有高考考场都安装了电子眼,从而提前一年实现了教育考试电子巡查系统覆盖全市的目标。
京华时报在报道这一消息的同时,还报道说,北京公安局公交总队已对辖区内涉及的305处自行车停放处加装视频监控探头。
为有效控制发案数,4月初,北新桥派出所动员簋街及东四北大街和雍和宫附近共120余家餐馆自行出资安装“电子眼”。餐馆安装的电子探头一套共4个,安装在餐馆门外、大厅及后厨、操作间等地,每家餐馆安装的探头数量为4至8个。
此前,开车的人都老就领教了摄像头的威力。哪怕是几环,尽可以超速、闯红灯,但都难逃那一个个电子眼。
不管走进高楼大厦,还是办公楼写字间,你都别太放肆了。因为,除了天知、地知、你知,还有电子眼知。
电子眼、摄像头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而且大有继续发展的潜力和势头。有的成了处罚违章的凭据,有的成了警方的助手,当然也有的成了摆设。
把现代人研究出的先进科学技术,来监控现代人的行为,既是社会的进步,也是人类的悲哀。
电子眼和摄像头的发达,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按照媒介理论,所有的新媒介都是人体的延伸。人看的不远,所以就有了望远镜;人听力有限,所以就有了电话;人们的眼力不足,就有了电子眼、摄像头……
应该说,电子眼、摄像头的出现,解决了许多靠人为管理难以解决、警力不足等所不能解决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治安上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不能过分依赖电子眼、摄像头。对此,我的主要看法有三。
看法一:电子眼、摄像头的应用范围不能无限扩大。
有些公共场所、重要部位设置是可以的,但涉及人们隐私的场所就不能安装。简单的说,主要用来监控违法行为、犯罪分子更合适些,对于“人民内部”的事情,似乎不宜过分扩大。曾经看到过媒体报道,有人把摄像头安进了厕所,的确太过分了。设备的安装还要节俭,考虑成本,要把经费花在刀刃上,而不能用在花架子上。
看法二:电子眼、摄像头也要靠人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
电子眼也好,摄像头也好,没有人的监控、管理和使用,是不能自己发挥作用的。不能把它们安在那里就不管了。相关人员要有责任心,该盯住的时候,眼睛一定要盯住监控屏幕不眨眼,一旦发现意外,迅速出击。有些单位失了盗,调出录像一看,罪犯从容作案,就是没人去抓。虽然有录像留下了罪犯作案的证据,但还是不如当场解决为好。
看法三:电子眼、摄像头不能代替对人的教育和引导。
诸多问题的解决,要靠人的整体素质的提高。要善于说服、耐心教育、积极引导、热情帮助,而不要把一切指望都放在电子眼、摄像头上。比如,罚款不应该成为根本的目的。所以,该提醒时要提醒,别等着秋后算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必要的宣传,普及相关的知识,增强大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尽量让电子眼、摄像头发挥不了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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