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东四环上依然是“一路不通”。堵车的时候,我抬眼一望,一个巨大的广告牌上的几个大字映入眼帘:那个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没搞懂做的是什么广告,那几个暧昧的大字还是使自己一震。这个是号称首善之区、文化中心的北京啊!用晚上这类字眼吸引人的眼球,不知道手法算高明还是卑劣。
 
   
原本事情就算过去了,也不想多说什么,省的人家说我心怀鬼胎、心术不正。可回到家来,拿起北京晚报一看,头版下方的通栏广告就两行大字。其中一行大过了头条新闻的字号:“这个情人节,如何跟他更亲密?”那行稍小点儿是“浪漫的亲密接触,就从今天开始!”或许真是自己出了问题,还是媒体故意在“亲密接触”上下功夫?
 
   
社会发展到今天,真的够开放的了。你想读什么风流韵事读不到,你想看什么样的视频黄片看不到。至于生活中的一夜情、换妻、嫖娼、3P等似乎也已不新鲜了。人各有志,不能强勉,如果做得太出格了,自有党纪国法伺候着呢。但作为媒体,特别是大众传播媒体应该如何引导,就是个值得研究和重视的问题了。
 
   
作为大众传播媒体,自然对社会应该负有起码的责任,而不能片面的迎合部分受众的兴趣、爱好和趣味。目前有些电视里播的广告,特别爱用暧昧的手法,甚至有许多过于露点的镜头,“床上戏”也不少见。我们不是守旧之人,但一家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坐在一起吃饭、聊天,冷不丁儿地来几个这样的镜头,也够看得人尴尬了。
 
   
相信许多路过东四环的人都不知道,那个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好奇心强”的人,就会想方设法闹个究竟。广告商的目的就算达到了。但靠这种类似性爱小说标题的字眼来诱惑路人,手法并算不上什么高雅。至于“如何在情人节里和他更亲密接触”,无非是多用“海飞丝”洗发水。这类带有某些诱导性的字句,显赫地登在“飞入百姓千万家”的北京晚报上,似乎也有些不妥。
 
   
靠“夜晚”、“更亲密接触”的字眼来吸引人们的眼球,应该是制作者、策划人黔驴技穷的表现。真正好的广告,除了真实可信、引人注目、过目不忘之外,还应该有内涵、有文化、有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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