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一些媒体总是千方百计从女人打开缺口进行报道。今天北京青年报头版编辑制作的一则消息的主题是《邱晓华涉嫌重婚罪被“双开”》。事实上,按新闻所介绍的内容看,邱某人在任期间,收受不法企业主所送现金,生活腐化堕落,最后才是涉嫌重婚犯罪。尽管报道中没有详细披露案情,但对于这个高层领导干部而言,“涉嫌重婚”就算不是严重违纪行为中的最轻的一种,起码不是全部。用“重婚罪”来代替“严重违纪”,就算不是给邱晓华减轻罪名,起码也是相当不准确的。当然,这不是制作标题人的本意,但尽量和“女人”挂上钩以吸引读者的眼球的意图还是很明显的。
其实,本博的本意也不是和北青报同行过不去,而是想说说这条新闻本身。如此重要的一条新闻,新华社的一位记者才用了160多个字,可谓是惜墨如金。但字数太少,许多内容显然是很难交待清楚的。而交待不清,不仅仅对读者显得不大尊重,也伤害了公民的知情权。当然,这恐怕不是该记者自己所能左右得了的,所以,此文不是针对该作者,更不针对新华社。
可能和一些媒体对读者的估计不用,不少读者关心的不是其重不重婚,而是严重违纪的程度。报道中说,经查,邱在任期间,“收受不法企业主所送现金”。到底收了多少现金,一点都没有交待。甚至连个修饰限制词,比如“巨额”都没有,令人不解。如果收了百十块钱那算多大点儿事?就算是收个万八千的也不至于“双开”吧。不是说百姓们好奇心强,而是收受多少钱事关案件的性质。如此关键的要素不做任何交待似乎说不过去。或许有人会说,收了多少现在还不清楚,但既然是“双开”了,肯定有个最低数吧。在报道中就告诉读者这个数字也可以啊。比如,据目前已经核准的情况,收受了“XXX......”以上。我想,如果记者真想告诉读者,一定会找到合适的表达方式的。
现在的许多新闻是,该详细的不详,该简略的不略。许多事情还没有搞清楚,一些记者就搞起了长篇累牍的“疑似”报道,甚至不惜披露一些犯罪的具体过程、不宜公开报道的细节。而这类百姓关心的重大新闻,却一带而过,或者犹抱琵琶半遮面。这不但不符合新闻的规律,也有损于党和国家的形象。
刚要结束此文的时候,发现网上已经有关于邱收受黑钱数额的消息了。据称,已查出邱有2000万美元不明来历的财富。大路不通,就怪不得小道消息畅了。作为权威通讯社、作为主流媒体不作为,就怪不得百姓对你不信任了。
还有一事不明,邱不是个普通百姓,他的一举一动都在许多人眼皮底下盯着呢。怎么等到犯了重婚罪才处理啊!有无人犯包庇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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