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都督于知微碑》详注4
(2022-10-13 00: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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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都督于知微碑》详注4
风尘不杂,契芝兰而独秀;岁无松柏之。每屈于书生,亦公子。不恃才而傲物,将仁。永徽元年补宏文生,爰以佩觿之年,且恋过庭之训。特降恩旨。许其在家,比及三冬,方齐哲擢第。释褐,授太子内丞。三年迁授秘书郎、兼通事舍人、内供奉。峻增有词令之,遂兼敷奏之职。缘亲延累,下迁常州司兵参军、梁州西县令、同州司法、岐州岐山县令。
注释:
《荀子·王制》:“其民之亲我欢若父母,好我芳若芝兰。”《孔子家语·在厄》“芝兰生于深林,不以无人而不芳。君子修道立德,不为穷困而败节。”芝兰芳香,古人比喻美好的品德。后引申指优秀的子弟或朋友。,或有误。松柏疑为用典。《论语子罕》:子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风尘不杂,可以对“岁寒不凋”。
推测此句含意,应该是不依仗公子的身份,在言论场中常常听从书生的意见。屈,有屈尊、屈就的意思。于,虚词,下句对应疑为“而”。
推测恃才傲物者常常看不起下等人,不结交非类,而且常常孤独傲世。于知微不恃才傲物,先肯定其有高才,然后说他有仁德。仁德泽润低层、下民。使一般人都感受不致公子(大家子弟)的倨傲。
永徽(650-655)是唐高宗李治的第一个年号。永徽元年即公元650年。宏文生,即弘文生,弘文馆的学生。唐武德四年(621)置修文馆。太宗即位,改名弘文馆。聚书二十余万卷。置学士,掌校正图籍,教授生徒;遇朝有制度沿革、礼仪轻重时,得与参议。置校书郎,掌校理典籍,刊正错谬。设馆主一人,总领馆务。学生数十名,皆选皇族贵戚及高级京官子弟,师事学士受经史书法。唐中宗神龙元年(705)避太子李弘名,改曰昭文馆。玄宗开元七年(公元719年)仍改弘文馆。因学生出身贵族,不专经业,开元以后,令依国子监生例考试,惟帖经减半。
《诗经·国风·卫风·芄兰》:“芄兰之支,童子佩觿。虽则佩觿,能不我知。容兮遂兮,垂带悸兮。芄兰之叶,童子佩韘。虽则佩韘,能不我甲。容兮遂兮,垂带悸兮。”觿,象骨制成的解绳结的角锥。亦用为饰物。佩觿,表示已成年,具有才干。过庭之训指父亲的教诲。《论语·季氏》:“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
比及三冬,过了三年。擢第,中进士。释褐,脱去平民衣服,始着官服,即走上仕途。唐代东宫官属,有内坊。一般由宦官掌管。内设有内阍八人(掌宫门出入)、内厩二十人(掌车舆),丞为之贰,即副职。于知微初筮仕,从低级做起。疑缺字或为内坊丞,或为内阍丞,或为内厩丞。品级可能即九品。
唐代体制三年一升职。缺字疑为“三”。秘书郎,秘书省的下级官员。常常为高官子弟的出身。于知微是内丞出身,升至秘书郎,也是低级。通事舍人,掌呈递奏章、传达诏命,或朝见引纳殿庭等事。唐代以善词令者为之。内供奉,唐代设殿中侍御史九人,其中三人为内供奉。掌殿廷供奉之仪,纠察百官之失仪者。内供奉隶门下省谏议大夫、补阙、拾遗属官。因为于知微当时级别较低,或只是太子府的属官。基本都是从六品。
据下文推测,大意是:供职中发现于知微的优点。峻,可能是清峻。用于说话办事即简洁明白、正直廉洁。增,可能是辞令优美,常常能增光添彩。
此句意思推测应为因为于知微善于词令,于是每每向皇帝奏事的差事,就交给他了。敷奏指向皇帝报告,一般要面见,口语应对。
由于亲属罪行的连累,于知微降职,改任的职务应该比原来更低。常州司兵参军、梁州西县令、同州司法、岐州岐山县令。司兵参军,全称兵曹参军事。太子府或州府中副职武官。梁州西县,今天水市陇西县。同州司法,同州(今渭南大荔)的法曹参军。相当于地方刑事法官。岐州岐山县,今宝鸡市岐山县。大体都是七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