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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与购房者

(2006-12-25 09:32:24)
        晚上回家收到一封快递邮件,是我今年三月份购买的一套西南三环某著名楼盘房子的开发商寄来的入住通知书,通知我房子已于12月份落成,要求我在12月31日前办理入住手续。这个楼盘的开发商不愧是个著名企业:讲究信誉、工作严谨。不仅如约按期交房,而且在随通知书一起寄来的各项文件中详细列明了验房流程、联系方式、业主缴费清单。
        然而,在从头到尾看了全部文件后,心里却着实有种说不出的别扭!翻开明年的台历,正月初一是2月18日,农民工人们2月份估计就都回家过年了,按惯例正月15后才陆续返回,这让我上哪去找人装修呢?从设计到装修直至散味1个月肯定不够(因是毛坯房),因此1月份就算废了,这样的话我最快开始装修也得3月中旬以后,那前面这段时间房子就只能空着了。凭我多年做开发商的经验,这个项目与我情况类似的收房者一定占到90%以上(不排除少数着急入住的、简单装修的、不用担心装修味道及污染的收房者),开发商是否应该考虑得多一些呢?比如给予购房者在物业管理费上适当的优惠或减免(或者在其它方面给予一些照顾或补偿)?对于我的这个想法,我想楼盘的开发商可能会嗤之以鼻,认为很可笑也很天真。的确,开发商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但这只是于“理”,而于“情”却实在说不过去。在此我想以一个身为开发商的购房者的身份来“警告”你:
        一、你是个大开发公司,有经验的公司,既然选择了12月底交房,就应该提前想到大多数购房者一定会面临这个问题。交房拿钥匙本是件令人高兴的事情,何必让大家都扫兴呢?你稍微让一让,尽管吃点小亏,但可以让那么多购房者高高兴兴过个年,大家一定会领你这个情。
        二、我还没有验房,就已经心里不痛快了,收房那天我一定让你好看,不挑点毛病出来小爷这“王”字倒着写!
        三、这么点小事你都斤斤计较,看来你这个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太没人情味,以后还想指着我们替你宣传?
        四、物业公司本应该千方百计为业主考虑,但现在一点服务意识都没有,等成立业主委员会了,我一定想法把你换掉!这两年既然换不掉你,我就找茬不交费,拖着你!
        以上这些可不是危言耸听,我相信我能代表相当一部分购房者的想法。社会上对开发商很多不好的印象就是通过这些小事积累起来的。现在很多开发商都在大喊“品牌建设”、“人性化管理”,其实这些小事不正是具体表现吗?开发商不要总怪老百姓骂我们“赚黑心钱”、“奸商”,在当前对房子的需求远大于供给的状况下,开发商们的强势心态往往阻碍我们真正地在细节上、人性化上为购房者考虑!其实这种做法已经有了很多先例:我的一个朋友去年购买了“远洋新干线”的房子,10月份交房,开发商在预收下一年度的物业管理费时就免掉了11、12月份的钱。朋友认为开发商很会办事,后来还介绍了其他几个人买房(我不也在替它们做宣传吗);再比如我所从事的写字楼行业,由于已经非常国际化和正规化,在租赁合同中都会约定一定的免租期和装修期,如果装修期遇到元旦、春节,还会专门放宽半个月到一个月。
        在此非常希望那些天天将“各种建设”、“各种管理”放嘴上的开发商们能真真正正地将这些工作做到实处,让这个目前在全社会中“地位最低”的行业能够抬起头来,让全社会都能够尊重这个行业而尽我们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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