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上海市政府发布《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按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政策并没有和“买房”挂钩,这可以看做是上海政府开明的表现,避免再次陷入舆论口水战中。实际上,上海户籍新政解决的是人口问题。2007年,上海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达20.8%。据预测,到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将超过34%,即每3个人中有1个是老年人。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及时引进大量高质量的年轻人才也为上海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对于房地产业而言,外地年轻人获得上海户籍,有了一定的归属感,买房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可以创造更多的增量需求。因此,在此次户籍新政中,并没有捆绑“买房”这一条件,这不但是一个人性化的设计,也是很“精明”和智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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