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的聚光灯都打在普通房新标准的认定问题上
(2008-10-31 17: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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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新政出台后,一些先知先觉的人感悟到单纯的降利息并不能从根本上减少购房者的压力,因为无论是利率的下降还是优惠比例,都没有明确写入贷款合同而固定下来,实际情况是国家部门会根据市场的变化在未来将不断调整利率水平和利率优惠比例。换句话说,今年利率降低了,明年后年还可能再升上来。从这个意义上讲,只有真正房价调整到合适的水平,真正到了购房者合理的负担水平内,消费者购房的违约风险才会降下来。
就当下而言,新政发挥作用的大小还取决于如何认定普通住房的标准。以上海为例,2005年制定的普通房的价格标准是,内环内为17500元/平,内外环是10000元/平,外环外是7000元/平。先不论套型面积和容积率指标,单就价格认定标准而言,在目前的市场价位上已经很难再找到所谓的普通房了。看来,要发挥房贷新政的作用,扩大贷款优惠汇率的覆盖面,修改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势在必行。
今天在和一内部人士聊天时了解到,政府目前也在加紧制定相关的标准,只是现在房贷新政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来社会的极大关注,并造成这样或那样的舆论后果。所以,政府部门在制定相关细则时更显得慎重。
有一种未经证实的说法,即内环内22000元/平方米、内外环17500元/平方米、外环外10000元/平方米。如果这种说法是属实的,那么三个区域普通房价格认定标准就分别上调了25.7%、75%、43%。这种标准实际上把内外环间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扩大了很多,内环内的价格标准相对稳定。政策导向是鼓励居民在面积广阔的内外环和外环外区域释放自住需求。
这只是一种传言,真正的标准还要看政府的权威发布。但这次房贷新政相关配套措施都有些“难产”,反映了市场的博弈程度相当激烈,不过该来的总归会来,可以肯定的是,政府会把普通房的价格标准提升到一个合适的水平,否则的话政策效果将很难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