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人民日报的一篇文章《美国公司花2亿元拿到山西百亿元煤矿控股权》,在网上被转载并引发网民对卖国和国有资产流失的大讨论和大挞伐。作为一个对煤炭行业最近10年的历史有足够了解的读者,我对这篇文章绕开煤炭行业发展的历史、只拿当前的看似恐怖的数字说事儿,刺激网民盲目的、不加任何分析的民族感情和忧国义愤,我认为这是非常无耻的行为
这篇文章,说的是1999年晋城市政府到美国招商引资,与美国的亚美煤炭公司签署协议,亚美煤炭出资3000万美圆(当时合2.5亿人民币)与当地两家国营煤炭公司于2000年成立合作公司,外资控股56%,合作公司收购经营当地一些国营煤矿资产。如今,外资的煤矿资产权益重估价值高达百亿元。2.5亿9年后变成百亿,9年增值了40多倍,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啊!
如果1999年,有位朋友说,我有个煤矿矿井,没钱干不下去了,你来玩吧——你敢不敢要?现在你绝对认为,这是自己积了八辈子德才会有天上掉下来天大的馅饼。但当时呢,99.99%的人都不敢接受这样的捐赠。
我有位朋友A当时在某县级市煤炭局做一般工作(无权无势那种,2001年辞职下海做起了律师),2000年他一位朋友就曾经找到他,要送给他一个煤矿,他不敢接这个零价格转让的“无底黑洞”,但他小舅子没事干,心想每年挖出点煤,再不济也比在半亩责任田里刨食强吧,就接了下来,谁知煤炭市场2001年开始复苏,2003年后开始坐上了火箭飙升,他2005年末把煤矿卖了3000万元,如果再晚1年半卖,能卖到6000万元。
2002年,尽管煤炭市场已经复苏,无论煤矿主还是煤炭行业专家,都没有料到中国的煤炭市场还会再坐上火箭。这一年,有个煤矿主找到我当时所在的电厂,愿意把自己的煤矿400万元转让给我们公司,我们不敢接,2005年该煤矿卖了5000万元。
老家有位煤矿主,2000年过春节,矿上四川籍矿工都没有领到工资也无法回家,为了自己家人春节有肉吃和滞留的矿工有饭吃,这位矿主四处借钱,没有人敢借给他,我有位朋友家境比较富裕,就“慷慨”地借给了他800元钱,矿主当时感激涕零。2000年他还是杨白劳,2007年他就跻身中国富豪阶层,资产高达数十亿元。还是那几个矿井,9年前价值也就几万十几万元,9年后居然飚到几十亿元。
许多煤矿主倒在了黎明前的黑暗里。我认识的人中有两个都在1999-2000年里彻底破产,债主们又是起诉又是查封变卖这两个矿主的煤矿和住宅等有价值的财产,迫使他们无家可归、四处流浪以躲避债主的追讨骚扰。
2000年前的黑土,2002年后变成了黑铜黑银黑金。如果中国有一个行业比贩毒、赌场和妓院这三大传统暴利行业还赚钱,那就是2003年后的煤炭开采业。
了解煤炭行业的历史,你才能认识到上述那篇文章主要观点的荒诞。无知,不是记者的错,无知后还敢于随便大放厥词、混淆视听或图谋激起民族感情,就是无耻的大无畏了。
网友评论中,我们看到有位自称是当年美国公司收购事件参与者的发言,他说其实当时卖给美国公司的煤矿资产评估值,远高于当时煤炭市场的价值,不是贱卖了而是贵卖了。煤炭价格走出这样的火箭行情,当时没有人会预测到。这一点,我相信。
这篇文章的作者,没有一点经济学和国际法知识,美国亚美煤炭将其在亚美香港56%的权益卖给了泰国万浦,说到天边也没法向大陆缴税啊。
这个道理,就像2001年中国石油在香港发行H股,1.7元港币发行,配售给巴菲特了上亿股,上市后最低跌到了1.2元港币,老巴又在二级市场吃进了上亿股,07年中国石油A股涨到了48元人民币,H股也涨到了25元左右,巴菲特13-17港币卖出。
你能说中国石油的大股东(财政部)卖国吗?
你能说巴菲特因为卖得早了点而贱卖自己了吗?
你能说巴菲特卖出中国的石油矿产(其实仅仅是特定公司的股权,与矿产权风马牛不相及)获取暴利而没有向中国政府缴一分钱的税(大陆凭什么收这部分税呢)而有罪吗?
普及经济学常识,应该从这位记者开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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