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主体间性辩证法(3)

(2007-02-08 16:08:24)
由此,我们说人有一个无意识主体进驻身体,还有一个自我意识主体进驻身体。换句话说,这里所说的身体是指一种能指的构造物,同时还是能指构造物进驻的物质实体——人的自然肉体组织。所以我们一定不能把“说话主体”仅仅理解为无意识主体同时还要把他理解为自我意识主体否则与精神分析的临床实践不符合。
在临床医学精神分析活动中,分析师常用诱导性的发问:您究竟想要什么?其实,分析师的意图并不在于患者在观念意识上觉得自己想要什么,而是通过患者的言说,通过能指语言链的滑动、断裂,通过患者的身体动作、眼神等做出的情绪、情感表达,捕捉到患者真正的无意识欲望。分析师就是这样把捉主体意识到的需要(不论是客观的需要还是主观的想要)与无意识欲望相遇的缝合点的。拉康晚年着重研究的“症象人”,被看做是由一连串能指链要素组成。它就像一台邪恶的转换机器,把词语转换成症候,把能指刻入肉体或把它们变成折磨人的观念或各种强迫意识。这就是说,症候即人。“症象人”直接表达主体无意识欲望。
拉康的哲学遵循的是证伪的逻辑。主体间性辩证法亦是在证伪的逻辑显现。S不是实体性的自己,而不过是大他者(能指链)中的一个担了虚名的空无。自我a′ 对他者a(小他)从镜像开始的连续认同,是自我meˊconnaissance这种误认性的想像功能造就了一种以自我为代表的想像秩序;自我是异化的主体他者a(小他)又是大他者的内化、异化。这才与无意识主体构成内部主体间性——想象三角形S a aˊ的内部对象关系
这里贯彻并通行的是否定性的辩证法,一切正确、合理、有效的思维方式,在它面前将会碰壁,至少也会大打折扣。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