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献身科学与造福人类
我们对事物可能有的价值要做价值判断的话,最充分最普遍的概括无非是两大类:手段(工具)价值和目的价值。任何客体对于主体的价值,都可以按其在主体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划归为这两大类。人自身就有个工具价值与目的价值问题。献身科学与造福人类,这里也有个科学的社会价值问题,其中包含着科学的工具价值与目的价值如何统一的问题。
科学的工具价值
表现在科学作为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最强有力的手段和最伟大的工具,是科学所提供的最常见、最为人们认可的价值。对于科学的工具价值最直接、最根本、最深刻也最积极的理解和肯定,包括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个著名的论断中。
换句话说:第一生产力包括掌握知识\科学技术\获得真理的人-----所以,知识分子的创造性劳动是第一生产力。
科学的目的价值
是指科学对人与社会的生存、发展与享受的满足关系。科学的社会价值是依社会主体(主体有不同层次)的状态、能力、与需要的不同而不同、变化而变化的,表现出极大的相对性。在这个意义上,科学的价值是中立的。但是,科学事业的主体是现实的人和社会,人类之所以需要科学、从事科学、发展科学,正是由于科学在总体上、根本上和永恒发展上与人类社会有益。
从人类价值追求的目标来看,科学也不再仅仅是手段,而是同时成为人类最高追求——“真、善、美”的一种载体,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一种形式。科学不仅可以用于改善和美化生活,而且如爱因斯坦所感受的那样,它本身蕴有“思想领域最高的音乐神韵”,能给人以无比壮丽和谐的意境和感受(科学美),正因为如此,对科学本身的追求,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对真善美和自由的追求。
从其人文意义上看,科学作为探索真理的事业,还造就一种理性化的人格气质、一种极其宝贵的人类精神——科学精神:不懈地探索真理,勇于坚持真理,为真理而献身。它包含尊重事实、实事求是的求实精神,勇于怀疑、自我否定的批判精神,敢于创新、超越现状的创造精神等。科学精神往往首先被科学工作者内化为个人品格,成为科学家的“良心”,作为其行为规范和价值取向原则,进而随着科学的传播与普及,随着科学志士的示范而升华为社会人格、国格。
当一个人在科学认识与实践活动基础上开阔了视野,人生境界得到升华,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真理,以造福人类社会为目的,科学的工具价值就与科学的根本目的价值统一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