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吃饭,看见个女孩,穿着黑色贴身的半截靴裤,下面是浅咖啡小牛皮靴,中间露着节美腿,上边蓝白相间的毛衣,小蛮腰掐的正好,一头随和的长发。我很喜欢她的打扮,充满了青春和张扬。
我也有很多漂亮得体的衣服藏在衣柜里,似乎就是为了打开衣柜时的满足感。我没什么重要场合,自己一个人又很懒,总认为那么美的衣服要留在最美的时刻穿。也许就因为心里,总有个最美的时刻,所以很多衣服都那样新新的被挂在柜子里,一挂就是几年。
也有过特别想不一样的时候,那时会把所有的心思,放在寻找一件称心的衣服上,每次出门都要求独特、打眼。年龄越大似乎要求越低,人也越活越平凡。表姐曾说,我是个能把名牌穿到及至的女人,去年回家看见我穿着条布裙子从车上下来,有些失望,“我总记得你穿那套%…#,脖子一扬的感觉”。家里的姐姐也翻出我十年前穿的衣服,确实比现在的时髦漂亮。我说自己是过时的女人,还是爱穿那条棉布裙子。
以前各方面都喜欢锋芒毕露,现在干什么都不愿靠前。学习着大多数人的装束,混在一起好觉得坦然。头发也从黄色烫发改回了黑色直发。以前是从不留长发的,没耐心等它长长。现在,一点都不舍得剪,小心的收拾着。以前会认为梳马尾是满大街女人的标志,现在也愿意梳得高高的,晃着它在大街上溜达。
以前会讲很多道理,也有很多不满。现在觉得凡存在皆合理,也很满足。以前总希望在外面是最惹眼的一个。现在希望在外面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个。以前喜欢名牌和款式,现在喜欢舒服和质感。以前太在意自己漂不漂亮,现在穿着粗布衣裳出门也会觉得自己很美。
回家时,一个一直欣赏我的男生对表姐表示了担忧,他觉得我在外面过的不好,从穿的衣服就可看出来。我说,我多年没动心就是因为,知道他只喜欢,我穿着名牌从车上下来的感觉。
去偏远的山上,朋友提醒我,你不能什么都干,而且得像大城市来的人那样,拿出有钱人的样子,否则会被人看不起,怠慢你。我不是很有钱,也学不来有钱人的样子,更不需要跑到山里来怕人看不起。怠慢就怠慢,被怠慢也是一种体验。
我努力的学习平凡,学会不说也不解释,学会不管怎样都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