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头春正浓
哦,天哪!
几年前,我最喜欢的季节是秋天,觉得天高云淡、叶落枝疏,有一种疏阔简洁之美。加上许多诗文的烘托,秋的味道就显得异常甘冽,仿佛一个走得很累的人狠狠地喝了一口烧酒,酣畅淋漓。
年龄渐长,竟然喜欢春了。冬天的尾巴还在山的背阴里摇摆得很欢,就忍不住到花盆里去探寻春天的信息,盼着那些小心翼翼的绿色快些壮大起来,盼着那些还在寒风里瑟缩的枝条能够随性地伸展开来,还盼着去年的小燕子早一点飞回来……有时也会偷偷地问自己:你这是喜欢春天吗?我该怎么回答呢?花落了把枝头让给叶,叶落了把枝头让给果,也许我真正的心绪是对自然秩序的尊重吧——一年有四季,哪一季会因为你喜欢就不走,哪一季又会因为你不喜欢而不来呢?
一直以为今年的春天来得特别迟,昨天去灌南,到了郊外才知道春意已经浓得化不开了。河边的杨树叶子已经长到层层叠叠,正在准备脱去鹅黄或淡紫,正经八百地成为天地间的主宰。还有那成片的麦田,绿得有些野了,在微风下让人仿佛站在蔚蓝的海边,产生晃动和晕眩,零星的菜花在大片的麦苗中点缀着,真的是“满眼春苗绿,几点菜花黄”了。原来春天不在小心呵护下的花盆里,她早已悄悄在原野上劳作好久了!于是想起那首《北国之春》里的几句歌词,“城里不知季节变换,不知季节已变换,妈妈犹在寄来包裹,送来寒衣御严冬……”包裹是没有的,但是我对季节变换的反应真是太迟钝了,觉得有些对不起和煦的春风和明媚的阳光。
有这样感觉的人似乎也不是我一个人,《北国之春》就不再说了,辛弃疾的《鹧鸪天》中就有“城中桃李愁风雨,春在溪头荠菜花”的句子。自古春天就不在逼仄的苗圃花园里,也不在无病呻吟的案头,或者说春天根本不是为了某些人的私念而来,她的裙幅从来都是为了热爱好的人的目光而剪裁,她更愿意亲近那些需要她的庄稼、树木和农夫,而不是那些娇喘微微的盆景和摇头晃脑的看客。春可以用来赏,而不是拿来伤的。——如果真的喜欢春天,就自己走进去,不要等着春天来找你。那天一位远方的朋友来,打电话和留在家里的妻子联系时问:今天又去种地了?青菜已经发芽啦?朋友是位学者,但他的语言却让人想起泥土,想起最朴素的生活,毫无许多专家的装疯卖傻或者故弄玄虚。
也许我感受春天真的太迟了。今天一天大风,满街的复瓣樱花飘落一地,粉红的花瓣儿随风飘舞,好像一群找不到归宿的彩蝶,很让人舍不得。今年的樱花开得特别好,花枝很重,像孩子们一串串忍不住的笑声。但是太繁盛就容易凋落,和它们并排而立的单瓣樱花在风里就安然无事,依然灿烂。白居易有诗云“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虽然有些花已经开始飘飞,但春还在,她的身影可能在大地的任何一个角落出现,只要我们真的热爱她,就算今年的春走了,明年也还会来。

201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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