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人的“放妻协议”
李西岐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但凡世上饮食男女情投意合,二者结为夫妻,即完成所谓的婚姻大事。
这世界原本就是由男人和女人组成的,母系社会也罢,男权社会亦可。总而言之,男女总是要在一起搭伙过日子的。当然,还有极少部分“二尾子”与极个别性错乱者,则另当别论。
陌生的男女能结合在一起,是缘分,亦是情分。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嘛。
男女结婚一辈子过的好的,凡是迈过了银婚、金婚这个坎的,被赞誉为“神仙眷侣”;过的磕磕绊绊甚至大打出手的,被称作“不幸婚姻”。夫妻日子实在维持不下去了,反目成仇了,散伙了,另打台子另唱戏了,悲惨的结局,当然只能是离婚么。现实社会中的夫妻离异,多以悲剧为多,这样的例子枚不胜举。
唐朝的人把离婚称作“放妻”,也就是后来的“休妻”。可是,唐朝的男人大度、体贴、温柔,放的是那么有情有义,送的是那么坦然自若。譬如,敦煌洞窟出土的唐朝人“放妻协议”,今天读来还是这样的情深意长:
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为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冤家,故来相对;即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扫峨眉,巧呈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看官你瞧一瞧,人家把老婆放了,还是要耐心地讲述婚姻破裂的原因不在对方,并殷切希望前妻别破罐子破摔,“重梳婵鬓,美扫峨眉,巧呈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这真是有情有义,值得今日闹离婚闹得天翻地覆的俊男靓女们参照学习。
为嘛是大唐盛世,随便采撷一朵小花,也是这么馨香扑鼻。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