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的内容,本来是在上篇要说的,但在上篇的码字过程中,因为恐惧,所以码着码着就拐了弯儿。如今再说,因如梗在喉,不吐不快。
网络的力量确实够大的,网络搜索与“人肉搜索”相结合,可以让人痛不欲生生不如死。前年初,“虐猫事件”在网络“公示”后,愤怒的网民,像一个个路见不平的“义士”,对事件的主人进行了疯狂的通缉,致使“虐猫事件”的主人公在网络“追缉令”的强大攻势下,被迫辞去了工作,付出了沉痛代价。自此以后,“网络义士”愈演愈烈,“铜须门”、“最毒后妈”、“姜岩死亡博客”、“兰董姐姐”、“辽宁骂人女”等等接踵而至,参与的网民数量越来越多,规模愈来愈大,不仅在网络上,而且在现实中参与者也为数不少,对现实生活形成了强烈的冲击。跟帖、谩骂、电话骚扰、跟踪,网民将当事人的信息,如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工作单位、姓名、年龄,甚至亲朋好友的信息,一点一点公之于众,一次成功的“人肉搜索”,就是对当事人的一次“剥皮行动”,每一次的疯狂“搜索”都足以令当事人精神崩溃,这也足见“团结就是力量”的网络优势,也足见“人肉搜索很强很恐怖”这话的真实。
“人肉搜索”,已经将网络声讨和网络道德审判,转变为了现实暴力。有人认为这是义举,到底是什么行为,网民是不是应该冷静下来,做些理性的思索?有人说,要知道一个国家的国民素质,就去这个国家的网络上看看帖子,一看便知,八九不离十。这,也许有一定道理。
以前,我们还为网民力量的强大欣喜不已,看看时下的情形,真是令人凉透脚后跟。网络声讨越来越频繁,动辄就声讨、抵制、谩骂;所涉领域愈来愈私密,甚至触及私人情感,如果就事论事,对当事人进行道德声讨,尚可接受的,而现在的网络声讨已经变味儿了,已经由理性的批判转为恶搞,极具娱乐化的倾向,公然放弃了维护道德和正义的责任,甚至到了对公民的人权肆意践踏的地步。世界上没有只有权利不尽义务的事,也没有只讲自由不负责任的事,绝对的自由就会妨碍他人的自由,那些喜欢恶搞,钟情谩骂的网友,如果哪一天“人肉搜索”将你作为标靶,你会是什么滋味?
说到这里,想起了朋友间的一个短信,内容是“今天周末,你必须请我吃饭,否则我会将你的电话写在墙上,前面加俩字:办证。还要吃好,否则我就写:专通下水道,随叫随到。”现实中,也有人拿网络威胁人:信不信老子把你整到网上去?人们如果到了“谈网色变”的地步,是否应该重新审视这网络的功能?物极必反,也许网络的发展必须经过这样的阶段,网民的成熟也必须经过这道坎儿?
网络声讨也好,“人肉搜索”也罢,是否也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发挥其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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