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有关系好办事,大家不能否认吧?关系是中国社会一种基本社会秩序,这样说不过分吧?
当然,讲关系不是中国特有的,世界各国都存在关系网,特别是儒教国家。可以这样说,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存在关系网,完全杜绝关系运作的国家是不存在的,就是一些人特别羡慕的美*国也不能拒绝关系网。美*国是一个许多人认为的完全民主的国度,也是一些人追捧的对象,认为在那里一切关系只是法律关系,是权利与义务完全对等的人际关系,那我们来看看现在的小布*什政府吧。在小布的总统内阁里,完全就是一张私人关系渊源极深的关系网。比如老布的国防部长(切*尼)就是小布的副总*统;老布的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鲍*威*尔)做了小布的国务*卿。重要职位都被老布的“关系户”把着,这就是家族人脉,就是关系,各种关系相互交错,就成了网。若将中国的“关系”翻译成英语,是该用relation还是用connection?关于这个跨文化的翻译,要准确的表达给外国人还真难。为此我和做了十多年英语翻译的胞弟在MSN上讨论了,他也主张用connection,因为relation是“关系”的本来面目。怕他对现代社会不是很了解,又在MSN上请教潇逸如风先生(和尚二十多年前学过的英语,早还给老师了),经过讨论,他也觉得用connection较为合适。
将关系作为一种资源利用,在操作层面上,中国最甚,在某些时候、某些地方已经超越法律和制度之上。如果硬要比较,和尚以为在本质上存在区别。中国社会把原本普通的人际关系,逐渐演变成了一种隐形的社会制度,形成了铁的潜在的规则,中国的关系网,是介于黑白社会之间的“灰色社会”(借用樊钢先生的经济学理论)。官与官之间、官与民之间,民与民之间,官场与商场之间,这种潜在的制度、规则比桌面上的体制制度、法律典章还起作用,是寄生在体制内的只能在后台运行的又一体制。
和尚我生活在一个3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几乎天天能“看见”、“听见”关系网。车被扣了,要找关系;去法院诉讼,要找关系;孩子择校,要找关系;职位晋升,要找关系;人事调动,要找关系;住院手术,要找关系......一位朋友的老婆住院,说床位要等2个月,找了人,马上搞定。这是与个人有关的关系。建设项目,建设资金这些关乎一个地方发展的大事,属于“公事”,本来有法律和制度约束,如果你作为地方官员,“你总是心太软”不狠心去跑关系,在那里“傻傻等待”上边给你分配资金,给你执政的地方立项,你还真是个“活宝”,所以有官员总结出了“关系就是生产力”办事准则。即便通过正规渠道能办的事,不论是公事还是私事,只要有关系,也能提高效率。又比如现在高校科研经费的分配、科研项目的立项,并不是根据你这所大学的整体科研水平和实验设施,而是靠关系,时下流行的“跑部钱进”就是最好的脚注。再如我们所在的BLOG世界,和尚开博快9个月了,逐渐发现了这个虚拟的世界也不能免俗。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执法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关系网与现代法治制度的矛盾日趋尖锐。没有特权保护(没有关系网)的人群,希望通过现代法律体系来保护自己的利益,用法律制度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另一部分人则希望继续通过关系网来打通各个关节,维持自己的特权利益,与法律制度抗衡。然而,大部分认为自己吃亏的底层平民,在行为上已经默认了中国这种关系社会的惯例制度,因为在宪*政制度功能并不健全或名实分离的共同体里生活,底层平民只有“随大流”。因此,要铲除这个“灰色社会”,必须依赖普遍法制意识的增强,依赖法治政府的真正建立。
找关系、跑关系、拉关系、攀关系、用关系、托关系、套关系等等词汇,在小地方人的生活中出现的频率很高,这说明关系网是许多中国人根深蒂固的生活习惯和理念,不会轻易放弃,尽管时代正在发生裂变似的变迁。但放眼中小城市,关系网正如“荼蘼花开红似火”,关系网就像互联网一样密布、复杂。当然,用法律和制度来替代、铲除关系网,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是难以实现的,这种想法似乎也太简单和幼稚。法律是刚性的,关系网是至柔的,是无形的,只有私下操作的人自己心领神会,网中的人说有即有,说无则无,谁能取证?法律要使劲打击,连对象都找不着,打击谁?
在写本文的时候,和尚以为关系或关系网只存在于小城市,后来看到阿潘的《创意生涯》,才知道大城市也存在割不断的关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