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记忆被蒙上灰尘

(2006-12-24 17:50:03)
分类: 情爱无价
    那天和她去书店,看见一套丛书,是于右任、李叔同等民国奇才写的,我喜欢,她就为我买了一套回来,还没来得及翻,人却要去成都了。是去读书,想留,又想走,终了,还是她鼓励了我去。眼里的神情,却明白的很,意思是莫负了这情意。那时也是旧历五月,梅雨下得人发慌,却是枇杷正好时节,她有心,托人在乡里,捎了一筐。
    临走时,下雨,她也不怕麻烦,特意请了假,要送我。在去火车站的路上,我们一路嘻嘻哈哈,我打趣说:“等会儿你别哭哦,因为你哭的样子很丑的,不要留这个印象让我在远方想起就恶心哦。”她说:“我高兴还来不及呢!从此可以不受你的管束,再不会有人强迫我吃这吃那了,天马行空地玩,干嘛要哭呀!”到了车站,我坚持要她先离开,她没听我的。车子动了,没亲她,她就呆呆地立在站台边,雨水顺着她发梢往下滴。她抬起右手在胸前轻轻一挥,我的眼眶有点热了。车,渐行渐快,再回头看,她追着车在跑,我的眼泪再也不受我的约束了……
  初到成都,手机就不用了,也不想配新号码。于是,走在成都的大街上,谁也找不着我,站在人群里,倒有种无边静寂的感觉。就那么空落落地呆了一个月,买了七八张IC卡,霸着公话机,和她说话。有人在边上急,叫快点,嘴里不干净。就先放了话筒,让她等等。转问那人,“怎么地,要打架?”那人看情势,倒畏惧了——成都人不似重庆人,都是如此,吃硬不吃软。重新拿起电话,深情款款地和她说,“没事了。”接下来的时间里,人头熟了,可说话的人多了,给她的电话的也越来越少了,E-mail也免了,偶尔想起,也不愿在人车喧嚣中继续深情款款了。
  初时,书是读的极认真的,一堂课也没落,拼命地背程序命令,做习题,很死的想法,笨鸟先飞,却很管用,各科考试皆过关了,只是人凭空就瘦了一圈。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课堂上有女生说话,却鄙薄她们近乎幼稚的想法——也是,年纪原是大了些,见识也多些。直到有天,在教授家里认识了同班的一个东北女孩。女孩住在研究生楼,很高,要坐电梯上去。没事,和她去菜市场,买带鱼和西芹,临厨了,做的却是糖醋黄瓜,边吃边笑;偶尔去唱歌,在香格里拉,下半夜了,打三折的,她喜欢高明骏的《那种心跳的感觉》,和她对唱,唱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女孩哭。这时天已到黎明了;公园有花展,先买了票,送过去,因此拍了许多照片。其实心里有些想法,一直没说,那女孩有男朋友的。就这样嘻嘻哈哈,不说明也不深入,直到一天,女孩去了一个南方城市,虽然有联系方法,却再没给她打过一个电话。以后的日子,只是捧着相册,呆呆地看那些站在花朵前面拍的照片——公园里的花早谢了。
  无聊去上网,认识的人就多了。见过成都本地的精明女孩,无非是肯德基和麦当劳,冰激凌和鸡翅膀。怕了,就不见了。却和中国各地的女孩,展开了虚无的交往。一场网恋,精力和感情透支了许多。最初去的聊天室,BBS,后来也不愿再去了,虽然有不少女孩发E-mail要我“灌水”,说她们喜欢读我那厚重的帖子。心就是这么厌着。整日地庸庸碌碌,走同样的路,看同样的人,穿过同样的门。书被搁置了,那天为朋友写一个简单的程序连判断字符串长度的命令该如何写也忘记了。也许久不用笔,手就生了,收到旧日朋友的手书,要回,就一遍一遍地练写字,刚起个头,写不下去,一个星期下来,写信的事就耽搁了;家里也会打电话过来,对家里,总是说,老样子,别担心;她也很少打电话过来,因为说着说着,就好象找不到话题了。
  后来有个夜里,和同学去蹦迪,喝多了酒——我原本就不能喝酒,很早就睡了。到了夜里十一点,给一个电话吵醒了。“你好,请问菊儿在吗?”那时刚有点酒醒,迷糊里听见她的声音,以为是一个熟识的网友,脱口而出,“混蛋,三更半夜吵我,早知道要把话筒挂起的。”“你是菊儿么?什么时候也学会说‘混蛋’了?”以为是哄人,就说,“你装什么蒜啊?”“我没装蒜啊,你听不出我是谁了?”“你是……”这会儿才发觉了声音的异常,那个熟识的网友不会这么斯文说话的。“听不出来我是谁了?”话筒那边又说。我正在使劲地搜寻那声音的来源,随后听到话筒里传来一声叹息。“你的声音怎么这样?比以前难听多了。半年没通话,看起来你朋友多多了,也听不出我是谁了。”“你谁啊?”支起身子,使劲地敲着自己的脑袋。“看来你的记忆蒙上了灰尘,算了,不打扰你休息,bey-bey。”“喂……”还没说,那边就传来电话忙音。
  一下子就睡不着了,头痛得快炸了。听她的口气,以前应该说过话,还很熟悉。便开了灯,翻起了电话本,也翻开了记忆,把以前听过的声音,和刚才电话里的声音对照。也是一下子,人就呆了,整个画面定格了。果然半年没有说话了。是她。马上回过去,电话响了没人接,响到第四声时,突然想到她家里人应该都睡了,不能吵着她家人,就放下了。于是又想起了那个细雨如丝的日子,那些枇杷。眼泪就下来了。
  这时来成都也有两年了。第二日,就买了回去的车票,谁也没告诉,身上还带了昨夜的酒气。下车就往她工作的公司里跑,看见她正在忙着。她看见了,有点惊奇,但马上平静地说,“回来了。”
    “回来了。”一脸傻乎乎的笑,便坐到了公司大厅的沙发上,等她下班。她下班了,迎上去,她给的依旧是冷脸,倒叫人望而生畏,总迟疑着是否要跟上她。出了公司,街边有卖枇杷的,一颗颗,黄灿灿的,就想起两年前她送的那一筐了。正恍惚间,她已走出老远,之间的距离,拉也拉不拢似的。
    走时,曾给屋子里的要紧物件都盖了被单,特别是电脑,怕灰。回来,却发现,灰尘是一点也没少,只是落在了被单上。掀开,该发霉的还是起了霉,该发黄的还是发了黄,一股莫名气息,尤其是书橱里她为我买的那套书,新新的就旧了。
 
 
(有必要声明:这是我的朋友的事,他俩恋爱了六年,最终还是没能走到一起,周围的人都感到意外和遗憾。这正是应了一句"名言:“婚姻就象鞋子,不在于好看,在于穿鞋的人自己感到舒服”)
 
                               (2001年10月)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