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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专著创作 |
土地不应作为降低房价的筹码
大家知道,调整供应结构,加大商品房可以调整市场直接供求关系,而事实证明地方政府加大土地供应不会直接降低房地产价格,只有加大商品房和其他性质住房的实际供应量,才会对房地产的供应市场产生影响,如果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影响其价格,否则影响不大。土地不应作为降低房价的筹码,政府应该放弃房价这一调控的博弈点。
政府犯了一个重要的错误,认为增大土地供应就会直接调整市场房地产的价格的做法。于是全国上下地方政府卖地成风,故意造成土地紧张的局面,不是有计划供应,而是缺钱就随时卖地,蓄意提高土地价格,用招拍挂的方式对于纯市场来说是未可厚非的,但在中国现在的阶段,事实证明确实不妥,因为利益的驱使使得地方政府尽量拔高土地价格,这是房价上涨第一源泉,没有争议的是政府说的控制房价一定是上涨的,至于涨幅吗就是控制到什么程度就是什么程度,没有提前计划预警系统,也没有向社会承诺控制什么范围之内,所以政府现在是最踌躇、犹豫不决的时候。
刚才提到开发商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开发权,但事实上很少是按照跟地方政府约定的时间进行开发,因为多数地方政府承诺的开发条件没有给开发商及时兑现,开放商正好想能拖就拖,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地产价格是上涨的,这是任何一个开发商都会这样做的不争的事实。就是政府承诺的条件具备了,由于拿到土地的开发商肯定是具有一定实力和社会活动能力的,跟地方政府的关系搞好了,自然也就找理由说过去了,因为政府已经将土地款拿到手了,甚至在短时间内已经花掉了,拿了开发商的手短吃了开发商的嘴短,没有办法了,于是就给开发商找到理由,向上级汇报,欺上瞒下,反正没有管理稽查的,就是有也有很充足的理由替开发商说话,执法稽查相关部门是一个系统的所以实际效果就没有什么作用了。
笔者曾经见到好多开发商就是超过两年开发了,政府还无人问津,唯一一个土地局已经跟开发商成为哥们了,一切事情就好办了。这样以来地方政府按照市场的需求发放的土地,目的是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开发以使缓解商品房的供应,而实际此美好的愿望就成为了泡影,没有了实际意义。
在本文发表之前,中山大学教授袁奇峰等专家学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土地不应作为降低房价的筹码,政府应该放弃房价这一调控的博弈点。高地价可以让政府掌握更丰富的资源,加大保障型住房的建设。推地多可以增加供应量,但并不代表楼市需求量下降。新地王诞生,就会产生追涨不追落效应,需求可能随着供应量变多,刺激投资性投机性需求上升非常快。本来没打算买房的外地人可能会进入,没打算买房的市民可能因此入市,而需求又刺激开发商更看好后市,从而进入高价循环市场。因此,政府要有针对性推地,如果只是推出土地增加供应量,对平抑需求是无效的,要有配套保障型住房土地。
推地再多看不到临界点,政府不应将大量土地资源拿给开发商,以此去赌开发商会降低房价是不安全的,甚至可能会把未来20年的土地用掉。每年,全国有1800万人涌入城市,需要20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不断供地是不能满足需求的。有人分析,政府推地过多并不是好事,在政策监管未完善情况下,会造成开发商大囤地更有空间。
袁奇峰认为,拍卖出地王是好事,高地价可以提供更丰富资源,让政府加大保障型住房的建设,加大中小户型建设力度。不能指望开发商提供廉价房,土地出让金是否能很好地落实到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通过人大、政协等去查询土地出让金花费去处,这是没问题的。地价用来建保障型住房,货币补贴等是市民分享红利最直接的感受,土地出让金还可用来作地铁、补贴公共交通等低端的出行需求。
成立专门监管机构,保障性住房不仅是覆盖到穷人,还应该覆盖人力资源的部分。政府需要建立新的制度去将收获的地价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成立专门机构监管房子不流失到市场。保障性住房可以租或卖,但房子不能进二级市场,不能转租或卖二手房,要卖的话只能卖给政府房屋机构,这就需要政府成立专门机构运营,如香港的房屋委员会。
值得借鉴的香港模式,香港公屋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政府通过免费拨地、拨出资本和贷款提供资助;二是房委会通过出租公屋及其附属商业楼宇、出售自置居所单位获得维护及兴建公屋所需的资金。在建设公屋初期,香港政府通过直接注资或提供土地的方式,资助公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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