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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地产“命根子”爱而不惜,可惜矣

(2007-01-15 08:14:15)
分类: 专著创作

对房地产“命根子”爱而不惜,可惜矣

土地是一个国家最珍贵的资源,也是地产商人的“命根子”。既然土地是房产的根源,但是早几年的情况却是,开发商拿不到土地恼心,不少开发商拿到土地不开发,将命根子搁置一边,也不糟心。这是为什么呢?

原因有二:一是土地是开发的前提条件,开发商不惜一切要拿地,拿到土地才有活下去的可能,这从北京、上海、杭州、济南、天津、沈阳、广州、昆明、青岛等热点地区的地王频出就能看出;二是由于土地税费低廉,土地保有成本不高,开发商的囤地便成为可能,导致一些企业自觉不自觉的资源浪费情况,然后跑关系走门子,把两年开发的规定给变相延长了三年、五年,甚至更多年,达到了曲线囤地的目的,这也是第一批开发商人富裕的共同特点,但是整个过程很少因为曲线“囤地”而被查处和被追究。

在今年以前,虽然国六条规定,开发商拿地两年内必须进行开发。但是,仍有不少的开发商在想尽法子规避这种约束。比方说,今天可以在土地上种一点树木,明天弄个喷泉,就都算是进行前期绿化了。今天搞点围墙什么的,明天搞点场地平整,就算是完成要求了。然后找出很多很多的理由,例如地方工农关系了,土地补偿了,拆迁回迁了… …其实呢,开发商根本没有实际开发的想法,到年底或平常打点一下,没有人管什么闲事,只要每人举报就没有什么问题,就是有举报的,只要土地管理部门帮助地产公司说句好话或者解释一下就平安无事了。但是新的土地税制的改革,从本质上来说就是要打击开发商的囤地行为、增加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最终从根本上改变楼市的供求状况问题的。可是,从实施的状况上来说,还是没有根本改变囤地的现象发生。

值得明白的是,土地成本的上涨并不会对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产生最大的影响,毕竟这样的税负对比房价而言,占的比重不算很大。当然了,大城市重要位置的除外(例如:北京的土地成本近期拍卖的近6000/平米,市场售价12000/平米起价);而开发商难以承受囤地的资金压力、利润下降却是可以期盼的结果。于是开发商想出种种点子,利用各种办法,从银行套取贷款,自己一分钱也没有,然后滚动开发,这还是好的商人;有的甚至跟政府打擦边球,将土地囤积两年以上,然后借联合开发或者招商引资方式,内部出卖土地,赚取差价,一夜之间成为千万富翁的比比皆是。

所以,原来说起土地的珍惜,曾经一位地方地委书记嘲笑地说:“只要有人来我这个城市投资开发,要多少地我就给多少地,手续嘛政府主管部门一律绿灯代办放行,而且各个费用方面都是最优惠的给予照顾,还有很多优惠政策… …”我认为地方政府的经济贫穷,教坏了自己的德行败坏,是不值得的,而且把这种责任还推加于地方政府身上,真是可悲呀!所以,对于土地的实际监管还是要落到实处为好。有些土地是地方出租给开发商或运营商的,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和国家真正的土地手续合法化的没有什么区别,上级来差就更不用说了,本身上级压根就不知道,就没有上报审批。“猫和老鼠”的游戏就这样一直熟练地延用着,而且根据国家土地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数字显示,每年浪费的土地和侵占的土地数目惊人,让你难以理喻。

当某一个行业出现资源紧张或资源危机时,才想起自己所犯下的罪孽,事实上已经很晚了。后果可能发生在子孙后代身上,而且后果可能很严重。可以说:“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啊。

开发商最终学会珍惜土地、善而待之,则是皆大欢喜的结局了,也希望地方政府以长远大计为要,把握发展全局,造福子孙后代,真正做到执政为民呀!

对房地产“命根子”爱而不惜,可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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