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早晨,贵阳市护国路与都司高架桥交叉路口处,一辆运送垃圾的环卫车停在路口等红绿灯,当绿灯变亮时,这辆环卫车却不动。有人下车查看,发现司机倒在车上,没了动静,急救医生赶到检查,该司机已经不幸死亡。(8月20日《贵阳晚报》)
没有留下只言片语,没有带走一片云彩,就这样静静地离开了人世,离开了他热爱的故乡和挚爱的亲人。虽然从小到老,从生到死,是人类生活的自然规律,但“等红绿灯死”,还是让人不愿相信这是真的。何况死者生前是一名入职才2个月处在试用期的环卫工人,这个意义上,他的猝死就更是格外令人同情,或者说他的死无形中多了一抹悲壮色彩。
虽然根据医生的诊断,目前还无法断定何师傅死因,甚至不排除与其以前就有心肌梗塞有一定的关系。但显然,无论之于用人单位,还是之于相关管理部门,甚至是之于全社会,都不能让何师傅白死。毕竟,环卫工人号称“城市美容师”,不论其因何因而死,既是其所在家庭的重大损失,也是其所服务的城市的一份损失。
何师傅已驾鹤西去。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愚以为,当务之急是做好两件事,一是给死者亲属予以精神和物质上的抚慰;二是彻查死者的死因,并向社会公布;三是举一反三,尽快组织一次对临时的环卫工人的体检活动。在此基础上,完善临时的聘用人员用工制度,尤其是建立起对临时聘用的环卫工人权益保障体系,尽量让临时受聘的环卫工人享受与正式受聘的环卫工人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对他们进行入职体检和定期对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以防止临时的环卫工人“带病上岗”,给临时的环卫工人家庭造成重大损失,给用工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当然,即便是临时受聘的环卫工人,也不要因为自己“人微言轻”甚至认为自己有求于用工用人单位,就不敢对用工用人单位公然践踏劳动者权益的行为说“不”。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正是由于一些受聘的临时环卫工人总是胆小怕事,畏首畏尾,才导致辞去高龄的环卫工人、不与临时的环卫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等各种侵犯临时环卫工人权益的荒唐事发生。
总之,但愿何师傅的死,能给那些起早贪黑、待遇低下的临时环卫工人带来一份福音。这样,也许何师傅真的没有白死。
(发8月21日《贵阳晚报》http://www.gywb.cn/main/view/id/23714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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