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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晚报:警察摔婴:“偶然事件”塑造什么形象?

(2013-08-19 14: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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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

视野

官儿

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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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摔2岁女童案出现河南林州版。一从警近30年的民警,酗酒后突然抢走街上一男子怀里7个月大的女婴,举过头顶后猛摔在地。目前女婴虽已脱离生命危险,但仍需进一步观察。事件发生后,涉事民警除遭到关禁闭15天的警务纪律处罚外,至今没受到任何法律制裁。林州当地已经成立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8月18日《现代快报》)

 

     北京恶男摔死2岁女童事件尚未远离公众的视野,河南林州恶警摔7个月大的女婴的新闻又迅速占据了各大门户网站的头条。震惊、愤怒之余,人们不禁要问,如此无法无天、丧失人性、草菅人命的警察是怎样混进警察队伍的?如此包庇涉事民警的当地公安乃至当地政府究竟意欲何为?

 

    如果说,前一案件,已让公众心理受到了强烈的冲击,并让公众见识了社会戾气之浓烈,那么,后一案件,无论是给公众的心理刺激,还是就其恶劣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而言,显然都比前一案件大得多,也深重的多。毕竟,前一案件的嫌犯是一坐过牢的人,而后一案件的涉事者竟是一个民警。关键是,警察身份在许多人眼里,意味着一种除暴安良、伸张正义的价值观。警察的存在不是增加暴力,而是减少暴力;他们的存在不是让民众感到恐惧,而是让民众感到安全。可是,从这则新闻来看,你还觉得警察在某些地方是公平正义的化身吗?你还觉得警察在某些地方有继续存在的必要吗?

 

    显然,恶警摔伤7个月大的女婴,在林州公安系统乃至当地政府看来,不过是“总的来说不错”前提下的“偶然事件”,是大好形势下的小小插曲而已。不然,对涉事民警的处罚为什么只是限于“罚酒三杯”?不然,此案发生在7月20日晚,何以到今天才被异地媒体曝光,而且,要不是林州市人大主任翟建周近来在林州市一次人大常务会议上,提到民警酒后抢人孩子、当街摔在地上事件,连称“这太不像话了,太不像话了!”随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人大重要领导给几家京城媒体记者发短信称:“该事件骇人听闻,当事民警郭增喜称自己当时只是摸了摸婴儿的脸和手,确定是布娃娃后才举起摔了。”此一丑闻真不知道要“捂”到何时。

 

    其实问题的症结无非在于,当地公安局乃至当地政府个别领导可能出于一种本能的反应,觉得“民警酒后摔女婴”这样的丑闻会影响本地形象,于是,就出现了民警摔伤女婴的丑闻被封锁,受害女童父母被“支开”,涉事民警仍端坐在办公室上班的咄咄怪事。

 

    可是,“必然规律”往往以“偶然事件”的形成出现,所以,拜托当地官儿如果认为他那里的民警摔女婴丑闻是“偶然事件”时,请千万别忘了“偶然事件”背后的“必然规律”。另一方面,一个地方的形象,特别是那里的领导形象,显然不是记者“该死的笔” 塑造的,而是那里的人们塑造的,是那里的领导塑造的。而且,在自媒体时代,丑闻“捂”得时间越长,对地方政府而言,越陷入被动,因为“纸里终究是包不住火的,总有一种力量能勇敢地突破封锁而把真相告诉人们”。因此,奉劝当地领导如其继续存有什么幻想,不如早日原原本本地将事实真相通报社会。不如在严肃惩处涉事民警、将受害女婴的家庭损失降到最小程度的基础上,深入反思与检讨当地政府究竟应该树立什么样子的形象。于此,或可求得公众和受害女婴家人的谅解。

 

( 发19日《贵阳晚报》(圆桌话题)(未上电子版)

贵阳晚报编辑张岩(26222180) 14:28:29
昨日周末圆桌发稿嘉宾:马涤明 苑广阔 斯涵涵 赵查理 许斌 石向阳 王琦 王志顺 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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