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王志顺
王志顺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13,873
  • 关注人气:585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对见死不救的“的哥”就应该重罚!

(2007-08-12 19:42:18)
标签:

时事评论

出租车司机

见死不救

重罚

时势快评

分类: 时事快评

    8月9日,因见死不救,浙江省舟山市的运管部门开出罚单,一次扣完虞师傅20分,而在此前的半个月,也因为这个原因,虞师傅被所在的出租车公司解聘了。(《扬子晚报》8.12)

 

    事情的经过就不说了。只说舟山市有关单位对见死不救行为的哥的处罚。不管他人是怎样看的,在笔者看来,非不重也,亦很有必要。

 

    不知从何时起,国人中不少人养成了一种陋习:只要与自己切身利益无关的,那怕是腐败现象,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一扇能把人心锁闭在世故的泰然中的门(姑且称为无形的铁门)联上,依稀可见:“防人之心不可无!”、“不可全抛一片心”的古训。于是,人们路见危难,不滥施同情;路闻求助,不轻于信任;路见不平,宁可绕道而过。于是人们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无奈的事实:物质文明的提升并没有带动和促进精神文明的同步发展,甚至在某些地方某些行业,其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还出现了相当程度的下滑。从这个意义上,舟山市有关部门对见死不救的的哥进行重处,无疑是对这种陋习的摈弃,同时,也是对人类良知和社会正气的呼唤。

 

    在一片对的哥的处罚舆论声中,笔者注意到也有人尤其是一些的哥对重处见死不救的虞师傅不以为然,原因是电影《离开雷锋的日子》里有一个情节,说的是雷锋的战友乔安山救了一个被别的车子撞的老头子,结果被老头子的儿子女儿讹诈上了。虽然后来老头子良心发现,没有诬赖好人,但要是发生类似的情况,当事人难免跳进黄河洗不清。应该承认社会上的确有好心讨不到好报的现象存在。但我觉得大可不必夸大那些“好心不得好报”的世相,人间的正气毕竟是主流,自在人心的公道终究是不泯的。把关在无形的铁门内惶惶自防的良知释放出来,使之得到承认,光大,这才是中华的传统美德。

 

    但话又说回来,重处一个拒载的哥,想一下子改变出租车司机拒载现象,甚至借以光大中华的传统美德恐怕也难。这就要求出租车运管部门在处罚见死不救的的哥的同时,更应经常性地对出租车司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要他们深刻认识到出租车是城市文明的窗口,其出租车司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代表着所在的整个城市的形象和市民的精神面貌。同时制定相关出租车司机见义勇为救死扶伤补偿规定,最大限度地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只要是空车且计价器打着空车灯就必须无条件载客,虞师傅在看到路人求助时,看了一眼后,竟猛然踩油门扬长而去,显然构成拒载。也不符合最起码的道德要求。因此,笔者以为有关部门对其重处无论从情理上还是法规上都无可非议的。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