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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不在的律师(下)

(2006-10-23 09:58:51)

然而,我们为什么需要他们呢?当然是出于自卫了。因为我们的对手——无论是房东、雇主、前妻,还是其他什么人,一定要选择一场耗时良久、花费巨大的讼战,而不是那种速战速决、费用低廉的方式,甚至还礼聘了专业人士来助战。所以,你这位十足的外行,若想亲自打理自己的案子,可不是个好主意。当今这年头,天真无邪肯定寸步难行,愚昧无知只会徒费钱财。无论如何,那些法律文件十个字里面,你能理解的不会超过一个。所以,你别无选择,惟有以毒攻毒,自己也雇上一个法律保镖。

 

  所以,我们不得不假定律师有其存在的必要。但是,这还不足以解释,为什么大家打从心里厌恶他们,为什么常常要谩骂他们,而且甚至——恕我斗胆直言,一点儿也不信任他们呢?若要了解人们为什么对于律师心存芥蒂,我们必须检视一下这些家伙的心理,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律师如此招人嫌。

 

  做律师的有一大指导性原则必须遵循,就是在任何情况之下,都永远不要承认自己有错。当他们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学生时,这条原则就被反复灌输。其中部分原因是,如果承认自己有错,那将损害他们无所不知的职业名声;另一部分原因是,若是如此,他们将被客户控以业务流失,惹火上身。现在,有些事情显而易见了。如果你能把意见、观点尽量说得模糊一点,你就比较容易避免出错。也正是因为这样,法律界人士特别喜好使用以下两种屡试不爽的秘密武器。靠着这独门利器,一代又一代的律师大可不必花力气去找什么真知灼见,却可以始终摆出一副智者的样子。

 

  两大武器当中,我们把比较模糊的那一种叫作“灰色地带”。只要有人把一连串的问题像打机关枪似的抛给律师,他马上会如狡兔般遁入三窟,一头钻进灰色地带里面去。他会说,表面看来,你的案子还是很有把握的。他点点头,让你感到一丝鼓舞,同时,眼睛越过半圆形眼镜上方死死盯着你。但是,这案子有些方面,存在一些减轻罪责的情节、一些很难估计的状况,也有一两个可供开脱责任的地方。不过,这并不像外行人看起来那么平常简单。他说,这个案子实际上属于灰色地带。

 

  假若你很不幸,经常被官司缠身,随后你会发现,法律几乎全是由灰色地带组成的。而且,这些灰色地带还十分、十分受人推崇。因为它能提供很多机会,使律师可以用十足专业的口吻大说空话。而当你的诉讼碰巧是另一个案例一模一样的翻版时,仅有的微光便在这团令人困惑的迷雾里闪现,使你的案子开始清晰起来。要知道,那个50年前的判例迄今为止仍是铁案。于是,他们得意洋洋地拿出第二件秘密武器的时候到了。

 

  案例!这玩意儿既省力又有权威,多棒啊!每当律师百思不得其解,苦求答案的时候,便会向案例求援。当他想要摆平对手时,也会援引案例。当他不同意对方提出的法律新解时,便坚称无案例可循。然而,这案例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无非是前人提出的意见,随着时间流逝而备受尊崇,但仍然不过是一种意见罢了。“案例”,也许是法学词典里面最受欢迎的一个字眼。而且它还有一个优于灰色地带的地方,就是案例可以让律师果敢决策,而不必为他的决定负一丁点责任。

 

  对律师喜欢在法律上绕弯子的品性,我想已贬损得够多了。接下来我们看看律师的收费和开销是怎么回事。因为这是人们比较注重的一方面。这时,普通百姓对他们的态度常常会从半信半疑变为怒不可遏。

 

  我们曾经见过不少案子,诉讼费用高达数十万美元,和解金也有数百万美元。但是这些数字都不实在,水分太大,荒唐透顶,跟预算赤字一样,根本不能当真。不过反过来说,这也确实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活生生的例子,说明天下的律师普遍患有强迫症,关键时刻总要趁机榨取当事人的每一分钱。这未必就是让坏人罪有应得、或为追求正义而要付出的公道合理的价钱,只不过是敲竹杠的心态自然膨胀而得到的必然结果。

 

  所有律师都有这种心态。他们自己也无能为力,这是基因的问题。而且从数百万美元的官司到鸡毛蒜皮、稍纵即逝的小事,无论大小,一律通吃。即便不能马上捞到大钱,几个零头也能满足。贪婪本性,暴露无遗。我自己就曾为了一杯咖啡和10分钟的闲聊而付了150镑。不过,这闲聊至少还是在办公室里进行的。我有个朋友,有次因为打了个电话,邀他的律师出来吃饭,就收到账单,被要求支付律师费了。我没问他,律师花时间白吃白喝一顿是不是也要付费。不过,即使这样,我也不会大惊小怪的。

 

  尽管我没有确切的数字,但我听说目前律师业的人口增长率远远高出总人口的增长率。律师就像一窝窝小鸡一样不停地孵出来。长此以往,整个国家迟早会到处塞满了律师。到那时,处处都会像洛杉矶一样,律师数目超过了普通居民。比较有钱的人家甚至干脆雇个律师住在家里。诉讼在以前还只是富人的嗜好,但终有一天将取代棒球、足球而变成一种主要的休闲活动。而贝里兹语言学院(Berlitz)想必也将开设“法言法语”的课程。可以想见,那同样是一片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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