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视界·田曜:做“总校长” 也做“服务员”
(2013-06-09 17: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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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专栏·决策者说 |
教育局与学校的关系是怎样的?教育管理部门如何引领和促进学校发展?周刊继续邀请区域教育主政者,畅谈学校管理的话题。
推动一方教育的内涵式均衡发展,是当代县域教育的发展主线。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不仅要承担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做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总校长”,更要积极转变自身角色,成为学校发展的“领航员”、“服务员”和“主考官”。
做好“领航员”和“指挥官”
教育局处在宏观与微观的结合点上,是国家教育方针上传下达的枢纽,承担着区域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设计与部署工作的使命。如果说一所学校办学水平的好坏影响着上千名孩子的话,那么,教育局方针制定的好坏,则事关区域内几万名学生是否能够接受优质良好的教育。因此,教育局对学校的领导,首先是教育思想的领导,而后才是行政的领导。教育局要对国家的政策方针做出精准的解读,结合区域教育发展的现状,用先进的教育思想和超前的教育理念,对区域内学校当前和今后的发展目标做出清晰的规划,为学校描绘出一幅明确的、具有可行性的发展蓝图,让学校知道该朝哪个方向走,怎么走,最终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同时,还要统筹考虑区域内不同学校的发展现状,针对城乡之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的实际情况,以改革的思路做出各具特色的指导,让所有学校走上发展之路。
做好“保障者”和“服务员”
教育局还应该是区域教育资源的保障者,要积极向政府争取人财物的支持,为学校提供充足经费,为学校建设和装备提供足够支持,经常性地补充优质教师并不断改善教师待遇,为教育事业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让校长能够心无旁骛,专心于教育教学。教育局还要成为学校的“服务员”,发挥自身作用,为学校提供各种服务,比如,重新定位科室管理职能,成为学校发展的参谋者;实施教师培养计划,不断弥补师资差异,成为资源的调剂者;组织各种活动,成为校长教师交流平台的搭建者。
做好“监督员”和“主考官”
教育局要对学校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国家的教育方针是否得到落实、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是否科学合理、课程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是否得到开展、素质教育是否得到落实、是否给教师的专业发展搭建了平台,对此种种,教育局都应纳入全过程动态管理,及时指出和纠正各种违规现象。教育局还应建立一套科学、全面的办学水平评估考核方案,推动评价由一元向多元转变,建立起一套以教育局为主导,教师、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对学校办学行为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根据方案兑现奖惩,有效调动学校发展的积极性。
(作者系山西省孝义市教育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