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亭:一个区域教育的实践样本——为《课改立场——教育变革与一个区域的未来》作序
(2011-02-23 17: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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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18日,一个很喜庆的日子。本报8版联动重磅推出了以《郑州变法》为题的郑州市教育局区域教育发展的典型经验。报道产生的巨大反响着实出乎我们的预料,时至今日,仍然有很多读者给报社寄发评论,不少教育媒体同行见面也总不忘夸我“策划得好”,每次我都赶紧解释,郑州这个典型不是我们“策划”出来的,它是从实践的“田野”里自然生长出来的。
这几年,媒体关于区域教育的报道本就不多,自然也鲜有真正好的典型出现。河北省邯郸市算是比较成功的一个,因此,不少人愿意把郑州拿出来与邯郸做个比较。如果非比不可,我只能这样表达我的看法,窃以为邯郸改革更侧重于“外部均衡”上的突破,而郑州之变则是触及“内涵发展”的创新,两者采取的手段不同,但方向基本一致——以信仰者的虔诚,去探寻教育的本质和规律。邯郸和郑州,就这样以主动求变的方式,完成了教育改革的自我“救赎”,用一场彻底的教育“革命”,回答了许多人至今都可能不太理解的疑问。
这么多年搞课改,我个人的体会是五味杂陈,当很多人都在抱怨教育缺钱缺机制时,我的感触是我们或许更缺的是教育的责任和良知。我当然赞成教育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体制改革,但有时候体制改革了也未必能解决你课堂的问题,况且,我一向以为体制的问题其实是每个人的问题。否则,为什么邯郸和郑州能改,而我们许多地方却不能改?邯郸和郑州能成,而我们即便改了却不能成呢?因而,我很愿意这样下一个结论,当我们说有什么样的教师就有什么样的课堂,有什么样的校长就有什么样的学校时,那么,有什么样的局长或许就有一方什么样的教育!
我很欣赏郑州市教育局翟幸福局长的那句话,是他亲口告诉我,并且印在我对他的访谈里,他说:“改,难免出现问题,但不变,注定是死路一条”。这句话带给我的悲壮感,让我目光湿润。在中国教育特殊的背景下,“垦未垦之疆域”,发生在邯郸和郑州的两场教育变法,就注定了“先行者”的基本的价值,也许现在还不是盖棺论定的时候,就像中国教学学会初中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李锦韬先生所评价的那样,“或许若干年后,我们才能渐渐明白它巨大的意义。”
抛开郑州变法的新闻价值不谈,来自于实践田野、鲜而活的郑州经验,至少把区域教育均衡发展,从预设和理念阶段,向实践和操作推进了至为关键的一大步,因此这个典型的标志意义在于,郑州给予了我们一种实现素质教育的“可能性”,与其称之为可能性不如直接叫做“郑州之路”,它给人的启发性其实不是在“发”上,而是更多在“法”上,这个“法”呈现出来的是具体清晰的脉络,为我们展示出的是一条有着精准指向,可抵达目标的“路径”,因而我说它是一个易于学习的“实践”样本。
郑州变法的爆破点在课堂,其精巧之处也在于此。长期以来,在很多人的认知习惯里,总把区域教育归类于颇为宏大的形而上的课题,因而国内目前对区域教育发展的研究尚停留在论述层面,而谈及课堂,又往往率性地归入形而下的微观操作技术上,这样形成的巨大教育落差,导致多年来教育发展的严重搁浅甚至蜕化和异化。或许正是看到了症结所在,郑州市教育局才敢于回到原点上看问题,这个原点只能是课堂,“给我个支点,我要把地球撬动”,客观地说,郑州变法始于课堂,围绕课堂,开放课堂,建构课堂,则绝对不失为一次新颖独到的有益尝试。
现在,郑州经验就要结集出版了。借此机会,我仍要对那些对教育改革怀有畏惧的人说几句话。多研究郑州变法,或许你能有所感悟,但教育人一旦离开了“责任”、“良知”、“信仰”,学谁都效果不大!教育的差距或许正在这三个关键词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