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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专访·记者手记 |
调查地区:山东省
减负令:不得片面追求升学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增删课程,增减课时;小学一年级和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要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针对个别地方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现象,山东省教育厅近日出台中小学减负“十一条”意见。意见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片面追求升学率,不得下达升学指标。
“十一条”减负意见对中小学生的作业时间及作息时间也进行了规定。小学一年级和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每天总量不超过1小时,初中各年级不超过1.5小时,高中各年级不超过2小时,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或变相惩罚学生;学校和老师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学生在校的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时间(包括自习),小学6小时,中学8小时,寄宿生晚自习不超过1.5小时,要保证小学生每天9小时以上睡眠时间,初中生每天9小时睡眠时间,高中生每天8小时睡眠时间。
家长:学校“我行我素”减负“束之高阁”
尽管“减负令”有明文规定,但据记者调查,山东省许多学校依然“我行我素”,学生繁重的课业负担让一些家长颇为无奈。
王先生是山东省德州市一名初中学生的家长,他的儿子小勇今年13岁,上初二,所在的十五中学每周一直是六天学习安排,孩子们不仅没有“双休日”,每天下午的课时还要一直延长到近晚上八点,回家已经很晚了,如果作业还未完成,那么熬夜就顺理成章。作为家长,工作一天的王先生往往也会受到儿子的“干扰”,而看到在学业重压下感受不到丝毫学习快乐的儿子,王先生也十分心疼,他曾多次向当地教育部门反映情况,但都无果而终。据他了解,周围的学校普遍存在这种状况。学校在中、高考的压力下,为了追求升学率,总是将“减负令”束之高阁;而各地区之间也存在激烈竞争,所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有令不行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减负依然无法落到实处。
调查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减负令:小学生在校不得超6小时
“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负担,保证学生睡眠。”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结合当地实际发出的“减负令”中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小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中学生每天在校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走读学生不得安排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得超过1.5小时。此外,学校要认真解决影响学生视力的采光照明、课桌椅等问题,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关心学生体质健康、注意学生个人卫生,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以及正确的读写姿势。
学生:谁来给我的书包“减肥”
“谁来给我的书包‘减肥’?”这是最近一段时间,内蒙古自治区两封关于小学生减负“求救信”中发出的声音。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出的“减负令”,使一些学生在学校的时间虽然少了,但他们的课业负担并没有因此减少,反而是肩膀上的书包越来越重;许多孩子已经开始使用拉杆式书包,每天上下学,仿佛出门远行的旅者。据记者了解,小学生的这种负担不仅仅来自学校,还来自家长和社会。
孟凡是内蒙古包头市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她也知道关于小学生减负“求救信”事件,并表示感同身受。她的书包重量超过了20斤,除了指定的课本外,各种复习资料、课外阅读书籍、作业本等将书包塞得鼓鼓囊囊,每天背着走来走去相当吃力,下学期就打算换一个拉杆式的书包了。据她介绍,书包重只是一方面,心理压力同样不小。父母对她的学习成绩一直非常关注,目标直指名牌大学。虽然她的成绩一直不错,但是现在她每天放学都要参加一个小时的课程强化班训练,周末还要去学绘画和英语口语。她能够独立支配的课外时间几乎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