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节所论颇不易为人所理解,且并不在于心理学对群体行为颠覆常识的概括,而是作为个体存在的人,何以能升格为群体为勒庞、莫斯科维奇和伊罗生这些人的理论所适用。显然,精神话语聚集和身体实在区分的二元化描述不能令人满意且信服,这样的“聚集”,姑且称之为聚集,真的可以和群体等量齐观么?这是一个资格问题,准入制度。
群体运动是可以没有组织的,只需要大家有共有目标。以此来约束,那“网络群体运动”确不算一个伪名词,然而如果以此类推,一同外出劳作的蜂群和季节迁徙的走兽飞禽恐怕也被归入了群体运动之中可以冠之以“动物群体运动”加以研究了。虽然蒲鲁东曾言,“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可以被人说成是他独有的东西:社会本能和道德感,是他和禽兽所共有的,当人因为自己做了一些慈善的、正义的和热忱的举动而自以为和神相像的时候,他没有觉察到他不过是服从了一种完全的动物性的冲动。”([法]蒲鲁东:《什么是所有权》,孙署冰/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243页。)但是,话虽这么说,可若同样推广之,恐怕不但是“网络群体运动”查无实据,连“群体运动”都要陷入来路不明的尴尬境地。而群体心理学家则可以集体转行去做动物学家。
事实确实不是这样的,尽管蒲鲁东的话也确实没有错误可供反驳,但显而易见的是,社会为人类所独有。这是一种单个的人不断往里面添加意义,来满足自己和他人而建设出的世界形式。因此,可以肯定,群体运动不同于其他的集合运动,恰在于群体运动的参与者尽管没有组织,然而内心中已经结下了组成群体的意识,这是一种赋予群体价值意义的行为,也就是排除客观需求的,由主观好恶决定的对于此一群体的认同。
群体认同,即集体认同,遂成为网络社会能形成的一大支柱,也成为网络群体运动之所以能构成的前提条件。曼纽尔·卡斯特评价颇高的网络三部曲中,赫然就有《认同的力量》,三居其一,可为本节张目。
排除“追忆似水年华”般的招魂似的结成,我强调的新集体,则就是曼纽尔·卡斯特认为产生主体的计划性的认同。网络带给现实社会的冲击,让不适应于现实的人们多出一块空间寄居,对于这部分人来说,工业社会对他们毫无意义,于是连带着对工业社会的道德观认同感在他们身上一并消亡。然后当抵制旧有认同的这些人们通过网络发现同伴后,一种新的小区认同感油然出现。可以想见,假如没有网络,这样的新现象既不可能出现,也不可能如此迅速的结成。更何况网络提供给个人的,绝非一个技术,网络的存在确保了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却是对能产生计划性认同的主体的核心解释。
哈贝马斯在他晚近的著作里提到,所谓“集体认同与其说是现成的,不如说是做成的。”当然哈贝马斯的视野很宏大,动辄德国看希腊如何如何,其实这个“做成”只需要一面飘扬的旗帜和一个个人内心的许可就完满了,时效性的集体认同不需要很多的刻骨铭心,也不需要持久且坚固,随聚随散,随散随聚。网络展现的流动性匿名性特征也符合这一描述,假若真需要讨论稳定性怎么,相关性又怎么那真是太繁复和累赘了。
定义到这里话题就显得轻快很多,因为网络的非血缘性,非小社会性,恰恰只给我们提供了唯一的出口,即主观选择。那么任何的认同都可以区别于动物的盲动,而堂而皇之构成“群体”,展开“群体运动”。
抱着这样的眼光去审视网络,例子俯首皆是。如果仅把哈贝马斯要论证的相关性、可运用性、可接受性和稳定性只用来做个标杆,以区分出个子丑寅卯,那么大致可以把网络群体归类为三个范畴。一是已经持续了很久,且有明确的行动和纲领的结成;二是阶段性的运作,有着明确的阶段性目标;三是泛化的存在,没有明显的运作,也没有明确的规范,只存在泛化的主题。
第一种情况,比如从2002年就兴起于网络的汉服运动。这种旨在恢复汉族传统服饰的运动有着专门的根据地,有着强烈的号召力,当然这取决于庞大的市场,有着明确的目标,包括阶段性和远期的目标,同时对历史的研究对服饰本身的研究构成了足以唤起广大汉族最内心深处的情感认同和理性认同。加之频繁的现实实践,又产生了不小的社会效应。汉服运动六年的发展历程,可以说成绩昭彰,各地祭孔的服饰自2004、2005年之后陆续从满清式样更换为明代或者汉代式样当是一大显迹,甚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网站上关于汉族的介绍在汉服运动兴起后,图片也做了相应更改,足见影响力之巨。民间则汉服婚礼渐为常态,一些传统节日时也可见着汉服的人往来穿梭人群之中,将汉服捆绑在古典文化之中,既是聪明之举,也得利于这个运动强大的中枢系统。网络提供的效应在于,使类似的运动不再呈中心向四周蔓延的趋势,而是遍地开花,处处生气。
第二类,则以人肉搜索为典型的各类运动。它的特点在于短期内的力量非常巨大,初期阶段聚集人气又非常迅速,爆发力很好。但几乎多是由时事引发的,故而也不具备达成持续长久的条件。如华南虎照事件那种延绵数月之久的例子,非但是前无古人,能否来者于后恐怕也是未知数。吾辈能赶上场,真是非常荣幸。本章第二节描述的重点就是这种情况,也即是此种情况能造成短时间内冲突的最激烈化,与传统群体心理学所研究的范围非常相似。
最后一类,和“小李和局长”颇有神似,只不过“小李和局长”是个案,而这一类成了标签下的大众。典型的是“天雷教”、“网络三大教”和“天涯观光团”。这三个东西解释起来都不是一句两句话能搞明白的,里面内涵既丰富又简单,爱丰富的不断添砖加瓦,不爱丰富的认一个基本道理作标签即可。天雷教来源于网络流行语“雷”,经典句子是“五雷轰顶,外焦里嫩”。网络三大教,分别是讽刺抄袭以郭敬明为主要攻击靶子的“菊花教”、供奉冷脸明星的“冷艳教”和围绕一个网络现象诞生的“芙蓉教”。天涯观光团依托天涯火爆的人气,譬如某网有个非常“雷人”的视频或者图片,因为大部分网友搞不懂天涯如何贴图和贴视频,所以只能发一个网址。那么通过天涯进入那个网址的人能有多少就可想而知了,恰巧该网页又可以匿名评论,为表示“孙大圣到此一游”之意,大家再发扬发扬集体精神,天涯观光团于是应运而生。各位游客可以集中在YouTube上观看到此景观,对于YouTube而言是福是祸就不得而知了。
网络群体行为从个人到群体再到个人,可以验证出一个简单而有效的法则,即是其实无需有一个高明的或自以为高明的主导者去规划事情该呈如何走向,只需不为物先,不为物后,因循即可。当然,非要去插个手下步指导棋也不是不可以,但能有多少功效,就只能冷暖自家知了。
(近来新做的研究,前面几节内容发不出来,敏感字太多,所以节选一节代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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