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提问--关于健身教练员的国家认定
(2008-09-27 13: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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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认证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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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教练(私人教练)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简介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2007]73号文件《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中说明,经国务院同意,对各类职业资格有关活动进行集中清理,其中包括各类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设置或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发证等活动,各类企业面向社会设置或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及相关考试、发证等活动。
在劳社鉴函[2007]103号中正式将健身教练纳入到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行列,健身教练的统一编码为404030141。这意味着健身教练(私人教练)工作需符合国家的职业标准。
一. 适应对象:对健身教练指导员的职业感兴趣、从事或准备从事健身教练指导员职业或希望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 初级健身教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2)
2. 中级健身教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2)
3)
3. 高级健身教练(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2)
4.
1) 具有体育本科毕业证书,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三、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其中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既能操作考核内容结构为讲解、示范、组织。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均采用百分制,两项(考试)考核皆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四、鉴定时间
五、健身教练(私人教练)培训日期:随时开班,为期七天。外省市当地开班,详情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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