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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挑衅女交警的局长岂能“高举轻放”
萧锐
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居然追撞挑衅女交警,该不该处理,当然该。况且在社会上造成了如此恶劣的影响。但让笔者更感兴趣的是,在处理该事件过程中,有关部门的一系列措施。从中我们也似乎可以琢磨出这个“严肃处理”背后的真实意味。
首先是肇事者“前郭县某局分局局长贾某某”从模糊到清晰的过程,耐人寻味。按理说,一起性质堪称恶劣的违反交通规则的事件,既然肇事司机没有逃逸成功,那这肇事者的身份便不难查明。而“前郭县某局分局局长贾某某”这样能遮盖的信息都悉数遮盖起来的称呼,让笔者为唯一被“无辜”披露出来的“前郭县”这一行政区划名称叫不平。连犯错的肇事者的姓名都被模糊化,工作单位被模糊化,偏偏一个“前郭县”被暴露在公众面前。看来这行政区划名称是属于“有娘养,没娘给做主”的处境。无论是交警部门自愿还是有关单位请求,肇事者姓名与工作单位是都被遮盖起来了。直到偌大几条“严肃处理”意见被披露,庐山真面目才被揭开。而此时的肇事者单位已经俨然成为大义灭亲的模范单位了。
细看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的处理,笔者总有一种“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感觉。所谓“高高举起”,包括对肇事者“害群之马”的定性,以及撤职查办、主要领导亲往致歉、全省国税系统展开学习整顿等。但就是在这么雷厉风行的处理意见中,还是有不少涉嫌“轻轻放下”的迹象。首先是在被称为“害群之马”的同时,有一位同样是“国税系统老干部”的匿名人士向媒体披露“人工作不错,为人很好,是一位老干部”,笔者实在看不出这交通违法与平日工作表现如何、讲不讲义气以及是不是老干部有什么必然联系。而在“严肃处理”之余强调“是个老干部”,其实是在向公众明白无误地传递这样的信息:所谓严肃处理是没有办法真正严肃起来的,毕竟人家是1982年进入国税系统的老干部了。现在的撤职只可能是暂避风头的权宜之计,倘若不信,媒体大可以追踪那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的后续情况,看到底还有什么相关责任会被承担。恐怕是撤职不降级,连薪水都不会有一丁点减少的。
见多了这种在外界看来严肃到极致的“撤职”处分,但按照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职务与级别是严格被区分的两套评价体系。被撤职与继续享受局长的级别待遇并没有任何冲突。而谈到“继续”,本次事件还为公众贡献了一句雷语:“继续坚持工作时间不许饮酒的制度”,呵呵,这“继续坚持”算怎么一个意思?是过去坚持得很好,以后继续发扬吗?从此次事件的发生其实便足以看到这项制度日常的坚持情况如何,而从“继续坚持”的套话中我们也不难预测在风声过去之后,肇事者和他的同事们,会是怎样一种“继续坚持”的表现?
“害群之马”始出《庄子·徐无鬼》,黄帝轩辕氏向木马少年求教治理天下之道,木马少年开出了“去其害马者而已”的药方。反观国税系统对自己“害群之马”的处理,却变得“人性化”很多、“温情”了不少。这种温情的背后其实是面对公众“能说到多严重就说到多严重”的惯用套路,笔者小时候也没少写检查,知道这写检查的要领便是把错误要说破大天,但一谈到处罚,却总是“我以后一定改”的敷衍了事。
套用周星驰的一句台词来说:问责,不是这么简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