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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心工程如何力避“失民心”?

(2009-02-18 08: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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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民心工程如何力避“失民心”?

南方都市报 萧锐

作为政府民心工程之一的保障房项目———桃源村三期,房屋普遍出现漏水、裂缝问题令这些新业主不但没有享受到新屋入伙的欢乐,反倒开始发愁。日前,千余名业主围在南山区桃源村三期楼下的花园里,商讨如何应对房屋出现的建筑问题,直到下午6时,尚有部分业主未散去。(南方都市报2月16日报道)

刚入伙的经济适用房出现如此严重的大范围渗水等问题,业主“使用手册”上列明的地砖、电线没有完全按照合同规定安装到位。这些问题的出现是否与该住宅项目属于“保障房”有关,保障房是不是就注定是“便宜没好货”?作为“民心工程”的保障房项目,应当采取多重手段力避成为失民心的重灾区。有关部门在派维修工作组之外,还需要进一步追查工程质量责任,并且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的严重失职,反思监管不利,更要进行建筑质量问责。

没有哪栋房子是一天建成的,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包括施工方和有关政府部门在内的责任主体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尽管该项目2006年由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以分标段的形式交给了5家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但并不能因此就忽略政府相关部门的工程监管责任。不论是不是由于原材料、钢材价格上涨的原因,施工单位压低造价成本、甚至粗制滥造的行为都原本应当在工程进行过程中及早被发现。但直到住户入住,这样的问题不仅不是有关部门主动发现,恰恰相反,是业主反映多次却得不到积极回应。其间存在的严重不作为甚至是失职行为,负有工程监督职责的有关责任人在施工过程中涉嫌玩忽职守。

从一开始,保障房项目就被有关部门定义为民心工程,而使得其不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施工项目,其间负载的是市民对于政府公信力的信赖度。当工程出现问题的时候,也便不可能仅仅是一个施工方与业主的质量纠纷,而使民众对政府行为的信赖降低。业主也说“因为相信是政府的房子,所以交房前连看都没有看,没想到会是这样”,但就是这政府的房子,却不断爆出质量问题,而且偏偏是政府的民心工程总是问题不断。难道真的是“便宜没好货”?但这些保障性住房的业主所拿出的、在别人看来已经算便宜的房款,其实已经是不少家庭的倾囊而出了。这样的质量问题,对于业主来说,漏了的难道仅仅是房子吗?

更重要的是,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也已经不是一天两天,没有谁是会不经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就贸然“聚集”的。往往是在屡次反映情况却得不到解决的时候才不得不选择“聚在公共场所讨论”。民众是好的,民心是善的,出了问题的是我们有些职能部门的权力心态。

房子出了问题,尽快派员维修当然是最需要做出的举措,但这绝不应当是唯一的政府举措。在派员维修的同时,有关部门应当而且必须将工程质量问题列入下一步调查的范围,对包括施工方、监理方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在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调查,看施工过程中是否涉嫌渎职等行为。追究责任,给业主一个说得过去的交代。另外,还需要从源头做起,严查政府民心工程的从招标到验收的整个流程,反思是否存在制度漏洞和管理体制瑕疵。让问题不至于总是在交付使用之后才暴露出来。

让民心工程真正得民心,需要时刻记住,在业主看来,这保障房工程是“政府的房子”。政府的房子就要有政府的样子。房子出问题,搭上的不仅仅是几栋住宅的纠纷,还有政府的信用!

 

2009-2-16

 

相关新闻链接:

保障房入伙两月 被诉普遍渗漏水

http://epaper.nddaily.com/H/html/2009-02/16/content_704575.htm

 

刊于2009年2月18日南都深评

http://epaper.nddaily.com/H/html/2009-02/18/content_7063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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