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杨剑昌们,不是来捣乱的
萧锐
作为莲花北住宅区业主,同时身为深圳市人大代表的杨剑昌曾参选所在小区业委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结果榜上无名。日前,他将状告福田区建设局及莲花街道办的诉状递交到福田区法院。(南方都市报12月9日报道)
作为尚为数不多的、有作为的人大代表,杨剑昌其实一直在努力让自己不辜负人大代表这个称号。而作为一名普通业主,参选业委会委员不仅仅是为了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在行使自己的业主权利。翻检稍早前对杨剑昌落选业委会的报道,无论现在有关方面是否愿意亲口说出其是在“耍”这位杨代表,相信公众都会有一个自己的判断。
细节(抑或是程序)是可以追究,也可以不追究的,更可以在需要的时候抓住不放来达到不能明说的某些目的。同为业主的杨剑昌的妻子可不可以推荐,以及某一个推荐人不具有业主资格,甚至某栋某户的房号写错了,这样的细节问题当然应该较真,但问题在于是不是所有类似于这样的细节问题都被较真了。怕就怕在某些时候,有关部门希望当选的人员,不要说一个门牌号码的错误,就是推选人数不够之类的硬伤都是可以暗地里或者事后补上的,更何况用修改液去补正几个细节的瑕疵?但倘若是被认为“是来捣乱的”,那可就要真到了该公事公办的时候。是的,相关法律条文对候选人推荐期限没有明确规定,但推荐过程只有短短的一个星期时间,是不是有点太过仓促呢?讲究程序当然没有错,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有一个真正公开、透明、毫无争议的程序存在?是否有一套经由业主公开讨论、表决同意的程序规则?是否所有的参选人都严格按照程序的要求进行了选举?
哦,对了,还有那个神秘的“大信封”,那个在杨代表落选后自称是“代表街道办”的“大信封”的造访,不希望作为人大代表的杨剑昌再追究此事,谁才会有这样的动机和必要,只需要简单的利益推演就可以得出结论。摸起来像钱,打电话询问时像“一些资料”,让街道办负责人说起来则是“毫不知情”,其中到底藏了多少秘密和利益?靠程序瑕疵,靠缓兵之计都无法阻挡杨代表的参与,在笔者看来,这个大信封其实是最愚蠢的做法。但也正是这最愚蠢的做法让我们看出一些选举组织者的慌不择路:让杨剑昌出局,已经没有什么常规手段可以用了。
其实就那么一层窗户纸,却谁都不愿意捅破:无论是作为人大代表的杨剑昌,还是作为业主的杨剑昌,其被不少市民称道的诸多作为,在一些官员的眼中恰恰是在捣乱,是在拆台,是在破坏那看似祥和的安定局面。作为“捣乱者”的杨剑昌到底做了些什么?翻检一下昔日媒体的报道便可一览无余,“护法英雄”、“布衣青天”市民送给他一项又一项民意头衔,但也让一些公职人员对其唯恐避之而不及——让他出局,便成了次优选项。针对单一个案,法院的裁判确实还有待时日,但某些公职人员心中的误解却亟待纠正:要怎样的说理才可以让诸位明白,杨剑昌们,不是来捣乱的!他所做的一切,恰恰是在试图帮助公权力的正确行使,恰恰是真正符合“帮忙不添乱”宗旨的。
杨代表参选业委会的“波折纠纷及切身之痛”,恐怕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波折和痛楚,更是注定要被戴上笼套的公权力在被驯服的过程中,所无法避免的制度之痛。在这样的阵痛之中,在思想再次解放的风口浪尖,最需要解放的思想当然包括一种意识:杨剑昌们,不是来捣乱的!
2008-12-9
相关:
杨剑昌状告建设局
http://epaper.nddaily.com/H/html/2008-12/09/content_651913.htm
落选业委会杨剑昌被忽悠?
http://epaper.nddaily.com/H/html/2008-07/18/content_51927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