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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的所有手段,在国外都会被罚的倾家荡产--xhu8评论

(2013-06-12 21:11:57)
标签:

财经

法律

教育

祖国

分类: 博友评论

xhu8 2013-06-12 19:50:41 在《为什么写红罐官司的文章不提10年前红罐官司的一审二审判例?…》后评论:

我相信国内关于商标租赁的事情太少了,关于国际上商标租赁的情况相信了解的比较少,因此才有诸多争议。
王老吉和加多宝是有商标租赁协议的。关于商标的情况在协议中是描述的比较详细的,加多宝在租赁期内有全权,协议期满后商标无偿归还广州药业。
首先,王老吉是有相应的资产的,包括无形的还是有型的。要不加多宝也就不会租赁王老吉了。
另外,根本就没有加多宝为王老吉申请外观专利的情况,当时它拥有王老吉的租赁来的所有权,当然可以为王老吉申请外观专利了。但是期满后要无偿归还王老吉商标及该商标下的所有资产。
根本就没有加多宝所说的情况,什么自己的配方产品用的王老吉商标,为自己的产品申请的外观专利。要不以后就没有商标租赁的说法了,那都是法盲的说法。只不过我们国家大部分人包换那些所谓的教授,都是法盲,蒙蔽国人。
我希望那些所谓的教授专家去看下商标租赁的相关历史及法律。
商标包含所有有型的及无形的资产,当然包括包装。
租赁期间内,租赁方有权在出租方的许可下,对商标申请各类外观专利,进行各类有效符合法律的宣传,销售。租赁期满,则应将商标归还出租方。
租赁房不得说原有的什么产品改名什么产品,那是违法的。这么明显的事情都有教授和专家在说好,我为这个国家默哀。
真的,如果这次王老吉官司输了,这个国家就没有希望了。
加多宝的所有手段,在国外很多,但是很多早就被法律所禁止的,在国外都会被罚的倾家荡产的。
我们国家的法律的不健全,所有专家教授的法盲情况,,真是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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