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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广场通过微博对你的博文《红罐王老吉“(2003)粤高法民三终字第212号”案判决书》2013-05-19
10:24:02发表评论:回复 @凡人海清 :不否认加多宝之前的贡献,但你租期到了,就是要还的,难道不还才你愿意?
新浪网友对你的博文《红罐王老吉“(2003)粤高法民三终字第212号”案判决书》2013-05-18
08:28:44发表评论:加多宝是第一个推出冰红茶的企业,为何市场不接受?昆仑山现在也处于严重亏损状态,唯有租赁来的王老吉对加多宝贡献巨大。如果真要说渠道为王那也必须是建立在品牌强大的根源之上才行,离开了王老吉这个金字招牌,加多宝很快会转向衰竭,最后,我觉得说是王老吉养肥了加多宝更准确些
陈志顽对你的博文《加多宝与王老吉是非常单简的租赁关糸,王老吉的成长是多方原因形成》2013-05-18
20:47:10发表评论:支持但斌,在中国饮料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加多宝租赁了王老吉金字招牌自然赚到大把银子,广药收获的是品牌的增值。。合同到期自当把品牌归还,对于老百姓这么多年喝的叫红罐吗?当然是王老吉,装潢跟品牌是统一部可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