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茅台集团,生产白金酒的大量酱香型基酒哪里来的?
(2010-05-04 18: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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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上市时《招股说明书》之关于同业竞争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中,集团公司、贵州茅台酒厂技术开发公司、贵州茅台习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习酒公司”)、贵州茅台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啤酒公司”)与本公司同属酒类生产企业(以下统称“关联酒类企业”)。
上述关联酒类企业中集团公司在股份公司设立时已将与茅台酒生产和销售相关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制酒车间、制曲车间、包装车间等)投入股份公司, 因此在股份公司成立后集团公司已失去继续从事酒类产品生产和销售的能力, 其主要为股份公司生产提供配套服务,因此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技术开发公司、习酒公司生产的是系列浓香型白酒, 市场定位为面向普通消费者,从事的是与本公司相似的业务,但鉴于目前本公司主要生产以贵州茅台酒为主的高中档酱香型白酒,面向中高收入的消费阶层,与上述公司产品在香型、酒精度数、价格、消费群体上有很大差异,因此目前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啤酒公司目前只生产啤酒,不生产白酒,属于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 鉴于啤酒与白酒完全属于两种类别的酒,在口味、消费习惯、市场定位方面上有极大的差别,因此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以上企业均向本公司作出了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律师审查认为,发行人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发行主承销商经审查认为,发行人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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