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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新改革将弥合A股H股的价差等

(2010-01-13 21:02:11)
标签:

财经

股票

分类: 财经

证券市场新改革将弥合A股H股的价差
中国政府已批准推出股指期货,并决定采取更多改革措施,促进国内股市与国际主要市场接轨,分析师认为,这些举措将有助于缩小A股对同类H股的溢价。Market Watch的评论称,香港分析师指出,中国大陆的改革措施将缩小部分上市股票的价差。对于在香港和大陆两地上市的企业来说,其在上海上市的A股目前一般较H股溢价近40%,去年8月份这一溢价水平还一度达到50%以上。德意志银行驻香港首席经济学家马骏10日在研究报告中指出,改革措施推出后,拥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额度的全球投资者将可作空价格较高的A股,买进价格较低的H股,开展价差交易。这项新机制应该会使A股定价更加理性。A股是指在中国大陆上市、以人民币计价的股票;H股是指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大陆企业的股票。二者之间的价差通常是由中国大陆的资本账户限制所造成的,中国大陆对资本账户的限制造成普通大陆投资者难以投资海外股票。汇丰控股(HSBC)预计,未来12至24个月,上述改革措施将令A股市场中的流动性增加人民币2000亿元至5000亿元。分析师们还指出,此次改革对中国大陆的保险公司有利,因为它们可以把手中闲置的股票借给从事卖空交易的投资者,从而赚取更多收入。汇丰控股表示,香港和上海两地上市的保险公司中,A股较H股平均折价16%,成为H股较同类A股溢价的罕见例子.

 

股指期货增大了汇金对股市的影响力
近日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纷纷获批,不少学者认为,股指期货及融资融券新政推出有助于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减少股价的波动。《21世纪经济报道》的文章称,上述结论只是理论上的推导,结合当前中国股票市场的实际情况,要基本实现这个目标,至少我们要做以下三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是政府角色的回归。在股票市场里,政府是监管者,是规则的制定者,但不能成为参与者,更不能成为主要的参与者。第二是股票结构的完善。我国股票市场里权重最大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都有一个通病:真正流通的股票占总股本的比例很小。最后一个问题是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创业板市场在推出之初也强调了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但执行力还需加强。融资融券及股指期货的推出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这一点。为什么首要强调的是政府的角色问题?因为我国股票市场的实际情况是国有资本在股票市场占主导地位,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投资机构都是国有直接控股或国有资本间接控制。监管者及行政权力很容易介入到股票市场中去,在融资融券及股指期货的放大下,可能会加大少数人利用权利从股票市场寻租的力度。列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四大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上市之后,占沪深300指数的权重应该超过40%,而这四家公司的大股东都是汇金公司,汇金的一举一动将直接影响到市场的波动,而通过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可以将这种波动放大。更重要的是,还有一批证券公司是汇金控股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汇金完全可以控制股指期货的方向。

 

券商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需遵循五个步骤
融资融券试点正式启动,券商申报流程及投资者参与门槛成为市场关注焦点。《21世纪经济报道》获得的信息显示,中国证监会将在近期下发《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材料申报的通知》,随后11家参加过融资融券全程全网测试的券商将根据证监会的通知,准备申报材料,正式进入最后抢跑试点阶段。“融资融券作为一项行政许可项目,完全按照行政许可审批的流程和要求来走。”一位监管部门人士说。也就是说,证监会将“集中受理”这些券商的申请,同时按照“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的原则来确定最终的试点名单。与此同时,融资融券也明确对投资者设置相应门槛。按照前述监管部门人士的说法,对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券商的审批完全按照行政许可要求来做。目前来看,券商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流程基本明确,将有五个步骤。首先由证监会下发《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材料申报的通知》至各派出机构,并由派出机构传达给相关券商。之后各家券商通过股东会批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后,递交申报材料。根据证监会有关行政许可受理方面的规定,办公厅受理处将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转至目前负责融资融券业务审批的机构部进行实质性审核;需要补证的,要在30天内补齐。前述监管部门人士表示,证监会对融资融券业务行政许可的受理和审核程序基本确定,将会按照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办法的规定,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原则,经过专业评审后择优确定首批试点证券公司。待试点正常启动后,将持续跟踪、严格监管,并根据市场情况和试点效果,审慎稳妥扩大试点范围,逐步推进。

 

股指期货的监管架构逐渐浮出水面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就在股指期货正式推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时,为防范和应对股指期货推出后可能出现的跨市场风险,新的监管架构逐渐浮出水面。《21世纪经济报道》获悉,中国证监会已经成立“股指期货市场监管协调小组”,以实现信息共享和跨市场协调监管。跨市场联合监管协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息交换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共同风险控制机制和联合调查机制等。其目标是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平稳运行,保障现货和期货市场健康协调发展。与此同时,1月11日,一位监管层人士指出,除新成立的协调小组外,期货市场原本已建立起来的五位一体监管框架也将在股指期货推出后继续发挥作用,这五方分别是:证监会机关、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监控中心和期货业协会。信息显示,股指期货市场监管协调小组以证监会相关分管领导为组长,组员包括证监会各业务部门、沪深交易所、中金所、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登记公司等。上述监管部门人士表示,此小组在股指期货的筹备期间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随着股指期货的推出,期货一部等核心部门的作用将更加突出,同时基金部、机构部也将统筹协调相关机构参与股指期货等相关事宜。与此同时,包括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登记公司和监控中心在内的“五方”签署的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协作系列协议也将正式发挥作用。五方签署的协议包括: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备忘录》、《跨市场监管信息交换操作规程》、《跨市场监管反操纵操作规程》、《跨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这些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构建包括信息交换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共同风险控制机制和联合调查机制等在内的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联合监管协作机制。最新消息显示,证监会已批准中金所开展期指交易。

 

(本文内容来自安邦咨询评论,仅用于学习,任何人不得用于商业用途,违者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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