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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物权法感怀

(2007-03-11 17:03:09)
分类: 但斌观点
     上中学的时候,一位同班同学邀请我们去他家玩。到今天他的少年容颜已模糊,但他的一句话让我记忆至今。他说:他们家祖上是大地主,地主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地主——是地之主人的意思!当年我们大概13、14岁的样子。
     我祖上是浙江东阳夏程里的农民,很穷没办法只好到上海当纺织工人,期间我爷爷得了“痨病”二十多岁就去世了,剩下我奶奶拉扯着爸爸和姑姑生活,很艰难的生活......我奶奶的妹妹,这个时候参加了革命,加入了上海的革命组织,后来去了延安,她的命运因此而改变......而我们家也因此有了转机,全国解放后,1955年爸爸和姑姑进城当了工人。
     在我的祖上很艰难生活的时候,我太太的祖上很优裕的生活着,燕京大学毕业的他正满怀热情的投入到当年建设国家的使命中。我在想如果没有这场彻底的革命,中国还是一个乡绅社会,我会有机会和我的太太结婚吗?这一切缘于什么?真的是缘于彻彻底底的土地革命吗?!
  
     还小的时候,跳皮筋的女孩子们会边唱边跳“周瓜皮二十一,半夜三更来偷鸡......”,而我们的语文课本中也有对这些地之主人——“半夜鸡叫”、大地主刘文彩等人卑劣行为的描述。怀着这些朴素的阶级感情,当年我们这些懵懵懂懂的孩子,曾对我们大院里的“地主婆”展开过斗争,砸她家的玻璃,用弹弓打她,她的先生是原国民党军少将一位技术官员,她的孩子受到了我们严重的孤立和欺侮......
     曾经的岁月仿佛历历在目,但今天我也像大多数同龄人一样,靠着国家的发展与自身的努力和奋斗成了有产阶级,如何让我们的财富得以保护,让我们辛勤劳动的成果不被巧取豪夺?如何翻开中国历史上崭新的一页,不再重复像翻烙饼一样,用改朝换代方式,不断用血腥暴力手段重新分配财富的方法?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在许多国家是一件非常普通,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在中国这却是需要走很久才能决定的路,今天物权法的审议,只是表明中国将迈出真正市场经济的最为重要的一步。而它可能不只是关系到一天、一年或一个时代,而是关系到我们和子孙永久的福祉。
 
                                          但斌2007年3与11日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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