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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接受美学

(2007-08-13 1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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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幽默

  本书在1998年以《可疑的笑脸》为名出版,2004年又以《串烤韦小宝》为名再版。本书的优点可能是才气横溢,缺点是有点玩世不恭——这是我现在很不喜欢的。当然,今天我也写不出这种亦正亦邪的书了。

——张志雄

第六章 听书看戏皆学问 韦小宝与传统
4.需要接受美学

    可以看得出来,小宝深谙人性的弱点或敏感点。小宝在皇宫中大骂“他妈的”,还不是因为康熙明里暗里的欣赏?小宝在台湾贪赃枉法,却未遭当地非议,还不是人家认为他搞得定上层领导(见《韦小宝与事功》)?小宝让罗刹将军屁股光溜溜的感到羞耻,还不是有中罗两国士兵的哄堂大笑作为烘托?

    在写完《鹿鼎记》三年后,金庸有完成了《袁崇焕评传》,进一步分析了清皇太极“离间计”成功的原因。他认为崇祯之所以杀袁崇焕,并不是简简单单中了计那么简单。曹操误中周瑜反间计,立即杀了水军都督蔡瑁、张允,但等两人首级献到帐下,曹操登时省悟自己中计了。而崇祯于十二月初一将袁崇焕下狱,到次年八月十六才处死,中间有八个半月的时间深思熟虑。崇祯有一次还想放了他,最终还是将他杀了。为什么?金庸认为:“显然,崇祯不肯认错,不肯承认当时误中反间计的愚蠢。杀袁崇焕,并不是心中真的怀疑他叛道,只不过要隐瞒自己的愚蠢。”

    这是一种解释。不过至少从金庸对袁崇焕和崇祯的冲突不断加剧和升级的分析看,崇祯若不掩盖自己的过失,也要杀了他。更有可能,崇祯正在寻找罪名加之于袁崇焕,而后者的角色太重要,在明末不亚于岳飞,弄不好被人讥之为“莫须有”。而此时皇太极却拱手给了袁崇焕一顶“里通外国”的帽子,不仅明察了崇祯的阴暗心理,也知此举“深得人心”。事实上也是如此。“袁崇焕被绑上刑场,刽子手还没有动手,北京的众百姓就扑上去抢着咬他的肉,直咬到了内脏。刽子手依照规定,一刀刀的将他身上肌肉割下来。众百姓围在旁边,纷纷叫骂,出钱买他的肉,一钱银子只能买到一片,买到后咬一口,骂一声:‘汉奸!’”清皇太极的反间计其实演得十分平庸,若写在小说中,只会让人当作东施效颦的笑话,谁都不信这是真的。但它的效果比被模仿的三国小说的结果还要震撼人心。我敢肯定,皇太极在策划此计时也没想到。

    如果这一切都是真实的话,小宝在罗刹国“闹革命”也有合情合理之处。

    小宝第一次去罗刹国时,是沙皇的妹妹苏菲亚的人质和情人。他们到莫斯科后,沙皇刚死,宫廷内訌,苏非亚公主被囚。小宝先是按武则天女皇帝的先例,给苏菲亚设计一个女沙皇的奋斗目标。但武则天怎么做到女皇帝的呢?小宝偏偏没听过看过这个故事。他就琢磨:男皇帝怎么做成皇帝的呢?从《英烈传》而《斩黄袍》而《逍遥津》而《鹿台恨》,“要做皇帝,非打不行。就算做了皇帝,如果打不过人家,皇帝还是会给人家抢去做”。

    但自己和公主关在房里,又有什么兵去打?用护卫莫斯科的沙皇亲兵的火枪营去打。怎么挑拨他们去打呢?小宝想起了“扬州十日”的关键—抢钱抢女人。小宝自幼就听说过清军进攻扬州不克、主帅便允许部卒抢女人而后清军如何自告奋勇的故事。他也听说过李自成张献忠也是如此这般。

    “看来要造反成功,便须搞得天下大乱,要天下大乱,便须让士兵抢钱抢女人。”

    小宝这回要做导演了,他让苏菲亚召集全体火枪手演讲,主要的战略思想便是:“搞得大乱,越乱越好,和尚打伞,无法无天!若不如此,怎抢得到皇帝做?”

    下面公主煽动性演讲几乎是“绿林好汉”的老套儿,先是挑动造反者的不公平感:“火枪手们,你们都是罗刹国的勇士,为国家立过很大功劳。可是你们的饷银太少了,你们没有美丽的女人,没有钱花,酒也喝不多,住的屋子太小,太不舒服。莫斯科城里有很多有钱人,他们有好大的屋子,有很多仆人,有很多美丽的女人,你们没有。这公平不公平啊?”

    火枪手们一听,当然叫道:“不公平!不公平!”

    “好!我准许你们,每一个火枪手,可以挑一家有钱人家,跟那个肥猪大富翁比武,谁杀得了他,那个富翁的大房子,他的金子银子,他的美丽女人、马车、骏马、衣服、仆人、婢女、美酒,什么都是这个勇敢火枪手的。你们有没有勇气?是不是男子汉、大丈夫?敢不敢去杀人、抢钱、抢女人?”

    活脱脱的女韦小宝。

    底下当然是“乌拉”、“乌拉”一片。

    于是有了“莫斯科十日”。

    小宝因此做了管领东方鞑靼地方的伯爵,满载而归,向北京的康熙去做汇报了。

    意气风发的小宝不由叹道:“全靠老子平日听的书多,看的戏多。”

    小宝又说了一句很有道理的话。

需要接受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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