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世资讯(CCW Research)刘冰
搜索是一种技术含量非常高的互联网服务。基于这个特点,搜索厂商一直以来在市场宣传及竞争层面非常重视对自身搜索技术先进性的介绍。但是随着搜索应用的成熟,单纯靠自我宣传吸引用户的手段进入了一个发展的平台期,再做过多的自我宣传,对于那些位于第一集团的搜索厂商来讲已经很难在用户数量的促进上形成显著效果了。
从2006年开始以百度和谷歌为代表的搜索厂商在互联网领域合作伙伴关系建立上投入了非常大的精力。排他性的合作伙伴关系的建立,成为搜索厂商竞争的重要战场。搜索厂商将自己的搜索嵌入到合作伙伴的网站,从而带动自身搜索流量的增加,这样的方式成为一种有效促进搜索流量增加的途径。例如:百度先后与盛大、Real、互联星空等国内知名的互联网公司展开建立合作关系,而谷歌也先后与265、新浪、中华网、中移动等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联盟式的推广手段,将极大地拉开领先搜索厂商与追赶厂商间的差距。因为联盟作为一种商业关系的建立,搜索厂商在获得流量的同时要付出一些吸引合作伙伴的代价。而这种代价往往是资本或者是双方共同盈利的模式,而象百度、谷歌这样的领先搜索厂商,完全有能力为合作关系的建立支付庞大的现金或者是可观的商业分成规模,而那些处于追赶状态的搜索厂商则很难开出对合作伙伴有吸引力的条件。
联盟的方式将会很大程度上影响用户的搜索行为,那些随机发生的网民搜索需求可能直接体现在所打开页面的搜索框中,用户不用通过搜索门户而直接进入搜索结果页。随着这种形式的盛行,中国的网民搜索行为将会出现即搜索门户、地址栏之外的第三个重要的搜索申请界面。
网民的搜索行为变的越来越丰富,网民搜索行为需求研究的层面也将继续增加,如何在复杂的搜索行为中获得竞争的优势地位将成为搜索厂商面临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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