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打的回家,路上跟的哥闲聊,说到国庆是否影响他们收入的问题,没想,的哥却说了一个我也许是很多朋友都没想过的问题,的哥的国家法定长假期间,是否也存在“三薪”的问题?因为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只要是合法劳动者,在节假日工作,均有权享有3倍以正常工作日的薪水。
我也询问了那位的哥,他们跟出租公司是否订有劳动合同,他说全部都有,而且手续也是合法的。但,节假日,他们有没有权利问跟订立合同的出租公司索要“三薪”呢?或者变个说法,就是要求出租车公司把原来的份钱,在节假日减掉呢,答案是,没有。
当然,也有朋友会说,的哥可以选择在节假日休息,但他们还是可不能享受到其他劳动者那样,放假了,不减工资。因为对他们来说,出租公司的份钱在节假日还是一分都不会少。
这才难怪,那位的哥抱怨,还不如不过长假,因为首先不敢休息;其次,如果遇到长假人流特多,还不如平时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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