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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责任杂谈 |
分类: 直言不讳 |
做一个负责任的消费者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和同桌聊起越闹越大的丰田汽车召回事件。我说:这次真够丰田喝一壶的,至少近期不会有人买它的汽车了。同桌说:只要它愿意降价,一样有人买,中国人好贪便宜啊!
同桌的话让我想起了刚读过的 刘瑜先生大作《民主的细节》里的一篇文章。文中说,“消费者权益”这个词现在已经深入人心了,尤其在伪劣产品盛行的当代中国。相比之下,“消费者责任”这个词却似乎令人感到陌生。当你明知某些产品(服务)来自于血汗工厂,或者产品质量有问题,或者它们的生产过程严重破坏环境、残害动物、有悖伦理时仍然去购买它,那么你就是“不负责任的消费者”。
照这个标准来衡量,我国“不负责任的消费者”大有人在。谁没买过盗版书、盗版碟?一次性筷子的卫生问题讲了多少年了,我们进了餐馆还不是照用不误?房价炒得这么高,消费者就一点责任都没有吗?某些假冒名牌手表、服装、香烟、化妆品等,购买者一看价格就心知肚明,但仍趋之若鹜。宁愿花稍高的价格购买“清白”的产品而不愿花稍低的价格购买“肮脏”的产品的消费者,在我国恐怕还真找不出多少来。
消费者不负责任的消费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假冒伪劣产品生产商、经销商的嚣张气焰,到头来,受伤害的还是消费者自己。所以,自觉做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消费者,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题中应有之义。当我们掏钱消费的时候,请给“道义”留一席之地。正如《民主的细节》一书的作者刘瑜所说,这可能不是最“理性”的经济行为,但肯定是最“道义”的社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