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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忘掉自己是人,应该做一回鬼

(2010-05-18 09: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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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

洪烛

匠人

蜜蜂

李白

中国

校园

     洪烛谈艺录:我的诗经[续15]■ 洪烛

在写作中,应该忘掉自己是人,应该做一回鬼。做一回没有名字、没有社会身分的鬼。少一些外在的或自我的束缚,胆子慢慢大起来。说出鬼才能想起来的话。哪怕仅仅为了吓你们一跳。你们不是这么想的,你们不敢这么想,我却敢!因为我离鬼近一些。

做一个当代的诗人。没有桂冠?没关系。没有朋友,没有读者?没关系。没有一张纸,没有一杆笔?没关系。诗不见得非要写在纸上。不见得是写给别人看的。我之所以写它,仅仅在于:我自己想读到它。自己的期待,只能由自己来满足。只要自己觉得自己像诗人一样活着,就足够了。诗,说到底是我所选择的活法。为了不使这辈子与大多数人雷同。

读茨维塔耶娃的诗,我在想,这是怎样一个女人?文字几乎保存了她的全部心灵。这究竟是她心灵具备的魔力,还是文字本身的奥秘?她已经死了,可她的语气,还是那么亲切——面对我就像面对一个跟她同时代的人。一切坦露无遗。“我们是那么背信弃义,却意味着我们又是那么忠实于自己。”她在作品中是无保留的。我怎么可能觉得她陌生呢?诗歌确实伟大,能够为活着或死去的心灵保鲜。

参加一次中国作家的聚会,大伙儿正热烈地谈论诺贝尔文学奖(就像谈论今年的彩票),惟独我一言未发。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们了,我在想什么。诺贝尔文学奖啊,离我们太远,比太阳还远。它甚至不如太阳公平。太阳会均匀地把光线洒向地球的每一个角落。借助于太阳的热量,我们至少还可以晒晒衣服呀什么的。而每年诺贝尔文学奖的揭晓,却是一次几乎与我们无关的日出。

一个具体的人的命运是由历史造成的(或者说受到历史的影响)。历史,则是无数抽象的人的共同命运。说到历史这个概念,似乎有一股“宏大叙事”的味道。其实它完全可以缩小,缩小到你或我的身上。不管怎么讲,只要我们活着,就在身不由己地参予未来的历史,即所谓的现实。

越是不当一回事写的东西,越是像那么一回事。不管做人还是作文,千万不要端着。越是端着,越容易砸了。

一首诗读了若干遍,逐渐变成一篇散文。如同泡久了的茶叶。莫非我的心情也变了?然后是搁置。然后是忘却。很长时间之后,翻捡出来,我又像在读一首新生的诗。它在孤独中生根、发芽,积蓄着新的力量。准备再次感动它所感动过的人。阅读,帮助我们介入一首诗的宿命。

不管你怎么擅长逃亡,终究会成为世俗生活的俘虏。所有的自由都是假定的,抑或有限的。抗争的惟一武器就是手中的笔。可这支笔已逐渐感到无力。

我写诗,为了给上帝交作业。我们不约而同地写诗,为了给上帝交集体作业。诗人即使再寂寞,也不用担心失去这最后的读者。跟别人的认识不一样:我的诗篇,绝不仅仅是写给自己的。

生活就是在叙事中抒情。而回忆则是在抒情中叙事。这样,你才能成为一位双重的诗人。

从羽毛那儿感受到的不是重,而是轻。只有一种情况例外:你握住的不是羽毛,而是一杆羽毛削制成的蘸水笔。

不能再这么写下去了。你的诗歌,只是被肢解了的散文。分行,不仅没有建立起新的秩序,反而打破了原先的完整。

艺术品是艺术家自掘的坟墓。只不过他想埋葬的是自己的精神而非肉体。为了装修得华丽一些(纯粹供自身享用而非供他人参观),他愿意付出更多的劳动。从创作的那一瞬间开始,这就是一项属于未来的事业。或者说,这是一场漫长得可以持续一生的葬礼。

狄金森的诗:“造一个草原,要一株苜蓿加一只蜜蜂,/一株苜蓿,一只蜜蜂,/再加一个梦。/要是蜜蜂少,光靠梦也成。”草原是可以造出来的,如果你用梦作为建筑材料。用有限的梦,造出无限的草原——你比任何一位蛋糕师傅都要高明。但这有个前提:你必须是有梦的人。因为梦,在建材市场是买不到的。

方言是富有感情色彩的语言。它不仅有色彩,还有气味、有温度。讲述者甚至将自己的生命都灌注其中了,因而它是活的——藏匿在字典里的仅仅是它的影子。经历的讲述者越多,它就有着更为深邃的背景。正如夜幕的衬托,使星辰的闪烁带有传奇般的韵味。

当我用理智来写作的时候,潜意识里却期待着一次无法自控的脱轨。写着写着,逐渐变得放肆,或疯狂。突如其来的力量,改变了我事先设计好的路线与方向。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冲出去吧。厌倦了秩序之后,才能更有效地制造混乱。我逼迫自己造反。一篇文章,只有这样才会出乎读者的意料,体现非人工的美感。“废墟,其实比纪念碑更具震撼力。”也更有纪念意义。

他的每一幅画都像在修改前一幅画。自从第一幅画完成之后,他就成为人质,无法摆脱对自身所施加的影响。他还在继续创作,但更像是沦陷在无限的修改过程中。谁能够解救这位可怜的画家?别看他那么勤奋,却是不自由的。与其说他在创造,莫如说在徒劳地抗拒、无奈地挣扎……天才永远是一次性的。剩下的时光,只能延续匠人的命运。

诗歌有两类:激动的,或宁静的。激动永远是单一的,宁静却可细分为两种:一种是原始的宁静,另一种,则是台风过后的宁静。这后一种宁静,甚至比激动还要具有震撼力。一位隐忍住疼痛,尽可能用克制的语气述说往事的诗人,注定比一位激动得语无伦次的诗人更能唤起读者的同情或共鸣。而这种返璞归真之后的宁静,又比原始的宁静丰富得多,厚重得多。我觉得这才是诗歌的最高境界。所以,诗人还是要经历风暴,但要学会在死亡般的风暴之后复活,或者说获得新生。

罗丹的思想者,不是坐在石块上,而是坐在马桶上。他哪是在托腮沉思呀,他只不过是一个“便秘”的男人。他的思想“便秘”了。

我是一个敏感到极点的人。许多事情,对于你是一种痒,对于我却是一种疼。

诗人永远站在匠人的对立面。艺术与技术,是有区别的。笔尖,也许不如斧头有力,但它就像蜜蜂的那根刺,会使你的身体,出现哪怕最小面积的“化学反应”。而匠人,只能从物理学的角度改变世界。诗人都是蜜蜂。我敬畏蜜蜂随身携带的那种微型的“生化武器”。它会使我痒,使我痛,使我从麻木中惊醒……

一支歌曲唱道:“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在我们这个古老的国度里,诗人,该算作第五十七个民族。当然,诗人无疑属于少数民族,但他们有着祖传的血统,和独特的性格。甚至他们所使用的语言,都被称作诗的语言。他们说话,既好懂又难懂。他们坚强地活着,并且相互友爱,为了避免这种秘密的语言的失传。

他就像士兵怕上战场一样,怕在那张书桌前坐下来。坐下来,就必须进入角色,拿起上帝交付的武器,迎接一次看不见敌人、却异常惨烈的斗争。从烟灰缸里,升起了今天的第一缕硝烟。每完成一篇作品,都觉得是在死里逃生。“生活原本就不轻松,为什么还要让自己更累呢?”只能以无法推卸的使命来解释。大千世界,唯有那张磨掉了漆面的书桌是属于他的故乡。他要么成为故乡的哨兵,要么承担逃兵的耻辱。后者简直比失败还要折磨人。所以,与其说他在日复一日地守卫故乡,莫如说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尊严。

每个诗人都要经历这样的过程:不断地吐丝,为了织一副茧。当自己的风格形成之后,有的人将其视为蚊帐,在里面安然酣睡;有的人,则努力咬破它,宁愿变成一只健忘的蛾子。他把苦心经营的秩序一举推翻、并且产生恍若隔世之感,就提前迎接到自己的来生。写作开始变得真正有意义了。而在此之前,他打造的不过是注定将成为废墟的建筑。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哲学家类似于天文学家,总在为自己并未置身其中的那个世界喜悦或担忧。他熟悉星空胜于熟悉自己的城市,从建筑规划到交通状况。仿佛那才是他的祖国。可惜,他一出生,就是流亡在外的国王。对于现实是多余的,对于所谓的理想,也并非不可或缺。

我并不是想坚持写诗,而是不舍得放弃一种快乐。

也许每个时代都有一个李白,只不过生于唐朝的那一个,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时代。所以他活了下来!其余的时代没准也有类似的人物,因为身不逢时,而夭折了,或被埋没了。说到底,中国诗歌,有一个李白就足够了。他并不需要更多的替身。即使你可以模仿他,你所置身其中的时代,却无法模仿唐朝。

李白的伟大在于他超越了万有引力。杜甫的伟大在于他体现了万有引力。前者的飘逸,后者的稳重,盖源于此。我所谓的万有引力并非仅指地心引力,还包括道德、传统、体制等社会性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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