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濂书展追寻意义之一成本核算与人品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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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濂书法成本人品 |
陈振濂书法展于2009.12.3-12.10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举办,,作为个展,气派之大前所未有。当然,作为个人行为,怎么写,怎么展都可以。但是我们注意到主办单位是: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美术馆、浙江人大常委会、中共浙江省宣传部、浙江省文化厅、浙江省文联、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大学、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西泠印社、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承办单位是: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杭州市西湖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原来这不仅是一个政府行为而且是一个地方党组织的行为,那么我们首先产生的一个疑问是:办展的经费由谁出?如果由私人、民间组织、文化艺术团体资助,这都无可非议,唯独不能是人大常委会,更不能是人大常委会出钱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办展览。如果这意味着陈振濂不用花钱,主要是公家花钱。公家花钱办个展,也就是说用纳税人的钱和党费来办个展,我想只有一种情况是允许的,那就是当这个个展作为一个产业,或是一个公益事业,它的收益必须大于它的支出,也就是说能赚到钱,不能让纳税人吃亏,或是人民群众确实受益。但是一个个人书法展无论如何也纳入不进这个范围的。那是不是属于精神食粮的范畴?精神食粮在这里是不能作数的。就如同一个演出团体,你的节目再如何优秀,如果赚不到钱,这个团体也无法生存下去,因为演员们是要靠钱来维持生活的,精神食粮解决不了生活问题。受灾、受难也不能用精神食粮来解决问题。那我们作为一个纳税人就有权发问:陈振濂办展之前有没有进行过成本核算?这个展览需要花多少钱?如果亏损了由谁来负责?我想这个过程应该有法律程序的。政府是钱财的监管机构,是钱财的保护神,每一笔钱的进出都要精打细算,拿公家之钱,慷个人之慨,是不能允许的。至于党费更是不能乱花,其意义不言自明。
我们还注意到陈振濂的身份:陈振濂有许多头衔,其中有两个头衔是不能不提及的:一个是浙江省人大常委,一个是杭州市人大副主任。这就意味着他是政府的高官,是人民的公仆。政府高官的第一个品质就是廉洁,什么是廉洁,简单地说就是不能随便拿人民的一分钱。少拿是品质问题,多拿就要触犯法律。陈振濂这次办展是谁首先提出的?办展的经费由哪里来?陈振濂个人有没有出?出多少?这些问题必须是一清二楚的。现在到处播放着这样的视频:一个地方高官,在北京某处一个很大的工作室里写字,有人铺纸,有人端墨,每写完一笔,10多个人鼓掌、叫好,写完后几个人忙着将作品竖起来欣赏。这里传达的是什么信息?大派头啊!什么人才能享受这样的待遇?与净化人灵魂的高雅艺术相称吗?除了作秀之外还有什么意义?这种所谓的书法创作与大众格格不入。(关于书法的价值取向下文着重谈)
作为一个纳税人提出这些疑问和问题是很自然的现象,我们希望这些疑问只是多虑,这也可以提醒我们不犯类似的错误;如果这些问题都能得以合理的解释,那就当我们上了一堂普法教育课;如果其中确有违纪、违法行为,那也是为纳税人作了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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