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右任、林散之书法比较(下)
曹利华 乔何
二、精致
精致对于人的要求就是认真、细致、一丝不苟、坚忍不拔、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于右任和林散之做人是这样,作书同样是这样。他们从不把书法作为纯艺术来看待。中国的文字,从古至今都具有双重功能,即实用功能和审美功能。只有当我们把书法放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来对待的时候,书法的审美功能才不会被削弱,且会得到更为充分的发挥。这就是中国书法艺术的独特性。有的人总是想将文字的表义功能去除,将文字纯艺术化,这是无视书法的独特性的无知表现。
于右任和林散之的行书可以用“精致”二字来概括。行书看似随意,其实写好非常难。王羲之的《兰亭序》之所以耐看,就在于潇洒随意中透着精致。行书是成熟最晚的一种书体。它需要楷书的稳健、草书的流畅,行笔中还要有篆意和隶意。如果没有对其他书体的把握能力,是很难写好行书的。行书的便捷往往又和文字的实用功能相联系,常常用来书写表情达意的诗文和信函。于右任和林散之的行书正是体现了这些特征。如于右任《致望儿、瑛媳函》、《致冯玉祥函》,林散之自作诗《太湖旧游五首》、《书孟浩然〈春晓〉》等。虽然于右任的行书偏于坚挺,而林散之的行书显得平和,但是精致是他们的共性:字体古雅,笔力精到,遒劲精美,含蓄多趣。或字字区别,极富个性;或映带相关,连绵一气;下笔有源,使转有法,意在笔先,熟能生巧,已达到神化自若的境界。正如苏轼评论智永所说:“骨气深隐,体兼众妙,精能之至,反造平淡,如观陶彭泽诗,初若散缓不收,反复不一,乃识其奇趣。”
三、超迈
于右任和林散之书法的最高成就当属草书,他们都被誉为“草圣”。
于右任的草书成就,不能不首推他所倡导的“标准草书”。他从实用和审美的角度确立了“标准草书”的原则:易识、易写、准确、美丽。1931年,“草书社”成立。他和社中诸贤从所选的六十余万字中,确立了1000字作为草书“标准字”,其中涉及古今书家近150位,最多的是王羲之223字,其次是怀素136字,再次孙过庭64字,而占一个字的竟达75人。尚有77个字在古今字迹中找不到满意的,于右任与草书社同人就自己仿古意补。《标准草书》自1936年出版以来,共修改了九次,最后一次是他82岁时修改的,可见其决心之大、治学之严。
于右任倡导、推广标准草书的过程,也是他探索草书艺术、提升艺术水平的过程。他的书法,从帖入手,经过对魏碑、汉碑的吸收,此时又回到帖,这不是一次简单的重复,而是一次质的飞跃。我们只要将他早期的草书作品(于右任中年学草),如《赵母曹太夫人墓表》(创作于1936年),和他晚期的作品,如《心经》(创作于1953年)相比,确实有天壤之别。前者用笔圆润,势(笔势)单力(力度)薄,而后者却是别有洞天:有《石门铭》之遗韵,用笔方圆兼备,沉着痛快;有《广武》之古雅,天趣浑然,气象朴茂;有《争坐位帖》之气势,笔画飞动,顿挫郁勃。总之,字体草(为主)行(为辅)相间,字形大小相杂,起伏跌宕,有如错落有致的音符,传递着佛门的乐章;线条粗中有涩,细而有韧,使转灵活自如,形断意连,又如写意的画卷,倾诉着恬淡的情怀。我们无法辨别这是佛法的心境,还是书法的魅力。这样的书法作品确实很难用“神品”、“妙品”来概括,因为它不但综合了各种书体和流派的风格特征,而且融合了太多的现代人的趣味和表现,因而用“超迈”来概括是绝对不为过的。
林散之的出现似乎是一个奇迹。在那样动荡的年代,有多少有识之士、有用之材被淹没、断送和消沉了。可是林散之却傲然挺立,与海峡那边的璀灿之星(于右任)隔海相望。不屈与奋斗是人的本性。他83岁时,还写下这样一首诗:“足登太白峰,手揽娥眉月。金顶天下奇,时观太古雪。”林散之正是这样一个永不停步、永远向上攀登的人。他对书法同样是如此。60岁时,他开始学习草书。由于他有良好的绘画基础,又有较好的书法功底,加之他对汉碑的刻苦临习,使他终于创造出独具特色的“林体”草书。他运用黄宾虹的“月移壁”绘画技法,使他的草书线条出现了大量的渴笔枯笔,获得了一种扑朔迷离的艺术效果。他将汉碑的瘦劲挺健、流利婉转、纵横跌宕等特点有机地融入到草书中,使他的草书凝重老辣,达到了草书很难达到的一种艺术境界。
好的草书必须做到刚柔相济。而刚柔相济如何在笔法中体现出来?明代赵宦光在《寒山帚谈》中提出三个方面:一是线条的直与曲,二是运笔的折与转,三是笔画的捺与裹。前者刚,后者柔。曲直、转折容易做到,轻重与首尾难以把握。林散之做到了,而且超越了。
当然,于右任和林散之的草书并非完美无缺,从我们目前所能见到的作品来看(他们从未把书法作品当做自己的私有财产,对索要者,几乎是有求必应,因此他们的作品流散于民间的极多),狂草尚未有足以代表他们水准的作品。而就草书本身来看,于右任枯笔过少,柔有余而刚不足;林散之却是枯笔过多,刚有余而柔不足。两人又是一种互补关系。然而,他们的遗憾只能用我们的想象来弥补了。(下)
转载于《中国书画报》200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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