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审美(之三)?
曹利华
韩非基于这样的认识,他提出了审美的客观性的观点。“杨子(杨朱,战国时魏国人,道家人物)过于宋,东之逆旅(旅店)。有妾二人,其恶者贵,美者贱。杨子问其故。逆旅之父(指店主)答曰:‘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也;恶者自恶,吾不知其恶也。’杨子谓弟子曰:‘行贤而去自贤之心,焉往而不美?”’(《说林上》)恶,即丑。审美要受客观对象的限制,长得美的人有时也会觉得她不美,长得丑的人有时反而会觉得她美。在审美过程中这种现象是经常出现的,有时会由于主观的审美尺度不同而产生差异,有时会由于客观对象多层次的美的属性而有所不同。杨子见了店主的二妾,不解店主为何要“恶者贵,美者贱”,这是因为杨子只是从外貌上来判断二妾的美丑,经店主解释“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也;恶者自恶,吾不知其恶也”,才真正明白了店主的审美尺度,认为“行贤而去自贤之心,焉往而不美?”一个真正有贤德的人,到处是会受到赞美的。这说明一个人的美丑是要受人的内在本质所制约的。“镜执清而无事,美恶从而比焉”(《饰邪》)。意思是说,镜子保持清亮而不受干扰,美丑就自行显示出来了。
同时审美还要受主观因素的影响。韩非说:“一建其趋舍(圣人能专一而确定取舍),虽见所好之物不能引,不能引谓之‘不拔’(坚定)’;一于其情(圣人的性情纯一),虽有可欲之类,神不为动,神不为动谓之‘不脱’(脱离)。”(《解老》)“一建其趋舍”说明人有判断客观对象的审美标准,“一于其情”说明有专一的情感体验。前者是理性的,后者是感性的,两者互为作用,构成主观的审美尺度。“所好之物不能引”,“可欲之类,神不为动”,是为了防止“怵(通“訹”xu,利诱)于淫物,而后变乱”(同上),韩非继承了老子“见素抱朴”的思想,认为一个人不应为奢侈所诱惑而陷于混乱,而应保持“恬淡平安”(同上)的精神状态,“以道正己”,“身失道,则无以知迷惑”(《观行》)。韩非所说的审美观照都要受“道”,即客观法则的支配,受理性的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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