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利华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耳的作用止于聆听外物,心的作用止于感应现象。这里揭示了审美的两个基本特性:一是审美的直觉性,二是审美的感悟性。审美活动不能脱离感官对客观事物的直接感知,列宁说:“除了经过感觉,我们既不能知道任何物质的形态,也不能知道任何运动的形态。”①它为审美活动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外部世界的颜色、声音、线条等等形式因素所构成的美的感性形态只有通过眼、耳等感官的感知才能引起人的情感悦愉。庄子的理解是正确的,“夫盲者无以与乎眉目颜色之好,瞽者无以与乎青黄黼黻(fu fu,花纹)之观”(《大宗师》)。意思是说,盲目的人无从欣赏眉目颜色的美好,瞎子无从欣赏彩色锦绣的华丽。感官对美的事物的直接感知,是审美活动最基本的特征。但是审美活动并不是只停留在感性的阶段,它还要受理性的支配,向理性转化,因为从根本上说,审美活动也是一种认识活动,不过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而已。它虽然自始至终不能从感性的审美对象中游离出来,无不伴随着愉悦的情感体验,但是审美活动必然是感情与理性的统一,在直觉中渗透着理解,庄子说:“目彻为明,耳彻为聪,鼻彻为颤,口彻为甘,心彻为知,知彻为德。”(《外物》)“彻”,通也。这段话的意思是说,眼睛通彻是明朗,耳朵通彻是聪慧,鼻子通彻是灵敏,口舌通彻是甘美,心灵通彻是智慧,智慧通彻是德性。庄子的原意是要说明“物之有知者恃息,其不殷,非天之罪。……心有天游”(同上)的道理,意思是说,有知觉的物类依赖气息,气自不畅盛,不是天然的过失。……心灵也应该与自然共游。也就是说人类的知觉应该依靠自身的能力去顺应自然的规律。只有“心有天游”才能达到感官的“通彻”,“通彻”就不仅是感觉,而且是领悟。“心”在中国哲学范畴中既是指感觉器官,又是指思维活动。中国传统对审美特征的理解往往是将感性和理性融合在一起,儒家强调“情志”的统一,道家强调“听之于心”(《人间世》),这确实要比西方自鲍姆加敦以来多强调审美的感性因素而忽视审美的理性思考要辩证得多。